正义网赣州4月14日电 男子怀疑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心中愤懑,手持斧头将对方砍伤。近日,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赖某某提起公诉。
经查明,被告人赖某某因怀疑其妻子陈某某与被害人黄某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心中产生不满。2016年8月19日,被告人赖某某携带一把斧头在寻乌县长宁镇某公司被害人黄某某办公室内,与被害人黄某某发生争执,持斧头砍在被害人黄某某的左手拇指处,致被害人黄某某受伤。随后,被告人赖某某离开现场。
经鉴定,被害人黄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被告人赖某某于2017年1月4日向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被告人赖某某与被害人黄某某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由被告人赖某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黄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49800元,并得到了被害人黄某某的谅解。
法院认定,被告人赖某某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判处被告人赖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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