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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顺德新民村村办企业领导侵占村民资产超亿元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7-04-14 10:02:07   作者:gdqy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原伦教镇新民村委会(现更名为顺德伦教常教居委会)所属的新民股合作社(以下简称新民股份社)法人吴泽林和新民资产办公室(以下简称新民资产办)两届法人陈松带、郑洪辉离职10多年不交账本,在村民大会投票表决催要下及上级机关干预后才将账册讨回,经审计后发现上述3位法人涉案总金额高达一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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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报告

  审计:东窗事发

  2017年4月7日,本网前往顺德进行调查。

  原新民村村民代表梁满坤告诉本网,原新民村是一个城中村,随着城市的发展,土地成了香饽饽,新民股份社的法人代表不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私自卖地,但村民们并没有享受到太多的红利,眼睁睁的看到集体的资产被侵吞了。其中吴泽林于1993年至2004年担任新民股份社法人代表;陈松带从1993年到2003年担任新民资产办法人代表;郑洪辉从2003年到2004年担任新民资产办法人代表。

  2016年8月,股份社召开全体村民大会投票,在上级的支持下,终于迫使他们交出了账本。

  新民股份社和新民资产办于2016年4月12日委托广东诚安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该所于同年9月30日就上述审计分别作出粤诚审[2016]349号、350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349号或350号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显示:

  1、新民股份社的资产有22780596.71去向不明。

  2、(1)新民资产办商住楼86栋,其中有59栋卖出后未入账,少收17696123.85元;(2)新民商住小区账上共有三幅D、E、F号地块拍卖,收入10193193.08元不知去向。

  3、木工城工程总造价102406766.38元,审计结果的实际造价为49765842.08元,多报52640924.30元。

  4、其中有1196193.43元没有发票和收据更无人签章。

  5、新民施工队无法核实的款项为:14757234.39元。

  以上合计为涉案总金额高达一亿多元。

  审计报查发现8项债权的部分无收款人签名签章、缺记账凭证记录等,且挂账近二十年未被债务人承认,没有任何保留债权的合同或借条、欠据,基本没有收回的可能。

  上述三位法人代表借建设木工城之际,向银行贷款4300万然后私分掉,这笔贷款一直由村民负担本息,统计到2010年止,还欠银行1934万元未还。

  老子掌权 儿子发财

  原顺德市伦教镇新民建筑施工队(以下称“新民施工队”)是原顺德县伦教镇新民乡政府企业管理办公室(即现新民资产办前身)于1979年开办的村办集体企业,新民施工队的财产属于新民村民集体所有。

  村民代表老永钊对本网说:木工机械商城大部分工程没有进行公开招标,而是原新民资产办法定代表人陈松带的儿子陈润胜内部包揽,以致造价高昂,建筑实物与账目公布严重不符的情况,伦教街道监财小组调查小组长钟炳焯在2002年股东代表会上公报,木工机械商城调查报告中指出,1200多万元当中就有500多万元是有支出而无项目的白头单,区检察院叶主任于2002年4月向股东代表透露有500多万元白头单。

  陈松带儿子陈润胜承建木工城星棚建工程,据审计报告显示,星棚工程实际支出为9543973.67元,而审计结果为6080664.50元,多报3463309.17元。

  据查,新民施工队登记吊销日期为2001年10月16日。新民施工队没有注销登记,致使存在债权债务未清理。如在木工城的施工中,新民施工队曾开出14899451.34元发票给木工城,但却只收回了14757234.39元,尚有142216.95元债权未收回,是否还有未收回债权及未清理债务和余利润等均不得而知。

  以权谋私的“租地协议”

  文中提到的3位法人长期不交账本的行为,早就引起了新民股份社广大村民的不满,他们要求上级政府对所有帐目进行财产核实清查。

  当地的一位村民私下对本网说:新民村村官梁仕林、吴泽林、陈松带、郑洪辉在任职期间非法倒卖位于伦教广珠路东侧土地,在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把位于伦教广珠路东侧地段面积8696.5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已经从集团分割出去的“新民经济开发公司”,陈松带等人以200元/平方米合共17393000元以分期付款的形式出售使用权,对这17393000万元的去向从来没有公告说明,而且使用年限竟然是到2050年8月14日,而该协议转让方签名是冒认梁珠所签。

  直到2010年为止,才经查证该地段面积8696.5平方米,已有90%被陈松带、吴泽林、梁仕林、郑洪辉非法倒卖,国有土地协议转让使用权,变成了变卖土地协议。

  艰难的举报

  老永钊对本网说:为了反映新民村企业存在的问题,10多年来,不管刮风下雨,还是酷暑严寒,我们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然后一次次都石沉大海,由于当地政府官员腐败,对我们村企业的原法人涉嫌侵占的问题进行包庇,致使我们反映的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上述村办实体的3个人卸任截止到去年交账,时间长达13年。这13年间,村民多次上访反映,但抵不上上述3位法人的通天本领,上访的结果都是石沉大海。

  涉嫌侵占 公安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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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的受案回执和和立案告知书

  鉴于陈松带、吴泽林、郑洪辉等人损害本村广大村民利益,涉嫌侵吞集体利益情节严重,在审计结果出来之后,新民股份社和新民资产办要求还股民们一个公道。

  2016年12月27日,新民股份社和新民资产办公室以侵占罪为由向公安部门举报。

  在报案信上有这样一段话:报案人认为,从在1994年1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原新民资产办有负责或财务、经办人员涉嫌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受贿罪、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造成报案人集体资产重大损失。

  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分局伦教派出所于当日给新民资产管理办公室的“受案回执”称:你单位于2016年12月27日报称新民资产管理办公室被职务侵占一案,我单位已经受理,登记表文号为佛顺公受案字(2017)189号。

  对于案件的进展情况,村民代表老永钊向本网介绍说:我们曾几次到公安机关询问案情进展,得到的答复是:“案件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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