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和男性约会之后,以报警遭到强奸相威胁,以此来获得男方赔偿。大鹏警方调查发现,该女子3年内以类似名义报警达257次。目前,这名27岁的女性嫌疑人段某因涉嫌盗窃、敲诈勒索被批捕。
事主邱先生反映,今年1月2日,其与“女朋友”段某约会并发生了性关系,随后段某威胁其在空白纸上签名,否则要报警告其强奸。邱先生还发现,自己购买的金饰也同时被盗,随后其向南澳派出所报警。
大鹏警方介绍,南澳派出所经过初步调查,依法将段某刑事拘留。后经调查,2012年至今,段某在罗湖、福田等地先后报警达257次,其中皆涉及强奸、猥亵等敏感警情,涉及的当事人达10余人,多以段某收取男性当事人赔偿钱物调解处理。
在侦查过程中,段某拒不承认犯罪事实,相关旁证因时间较久难以寻找,能否顺利批捕并起诉存在变数。为此,南澳派出所民警在多方开展固定证据的同时,提前与大鹏分局预审部门、法制部门以及龙岗区检察院沟通取得支持,先后前往福田、罗湖等地,更远赴江西上饶取证,成功搜集形成旁证20余人次、500余页的证据链材料。
最终,屡次虚报警情勒索他人财物的段某目前因涉嫌盗窃、敲诈勒索已被龙岗区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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