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蹊跷的民间借贷案 我的200万哪儿去了?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5-01-29 11:56:21   作者:gdqy



(彭女士拿着两张截然不同的判决书)

  热心肠的彭女士从未想到,五年前一起原本简单的借款,会令自己陷入疲惫不堪的诉讼泥潭。而就在此前的2014年12月5日,55岁的彭女士就曾晕倒在三门峡市渑池县人民法院门前。

  醒来后,看着手里刚刚拿到的一纸民事判决书,彭女士泪流不止:“我的案件,经过同一个法庭两次审理,查明的同一个事实,都认为我的200万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咋会这次收到这样一份驳回我起诉的判决结果,我的200万哪儿去了?”……

  上圈套 借款200万于“黑煤窑”

  2009年 4月,自称“孟村二矿”老板的李小卿以企业缺少流动资金为名通过中间人找到了在洛阳做生意的彭女士协商借款,口头承诺:如果彭女士能借200万元,每年可 给彭女士500到700万元的高额回报。在中间人彭女士朋友的多次拍胸脯保证下,彭女士高息借了100万元,又让其公司股东孟先生拿出100万元,由彭女 士分两次先后向李小卿指定的其儿子李志强账户上汇款汇了200万元,两天后,彭女士见到李小卿,李小卿给彭女士出了一份《入股协议》让彭女士签名,言明保 证借款用于企业流动资金,《入股协议》上写的3%总利润回报就能达到500到700万元的承诺,虽借款名为“入股”,是为方便给彭女士高额回报,实际上不 享有企业任何股权或股份,在《入股协议》上也明确指出彭女士不能参与企业经营决策,不得干涉企业经营活动。

  事后,彭女士说,她原本并没有借款给“孟村二矿”的打算,之所以打款给李小卿,一是中间人朋友的保证,再者自己当时也确实被李小卿承诺的高利所诱惑。

  之后的两年多里,李小卿不仅没有兑现过分文承诺的高利,连彭女士归还本金的要求也被李小卿以各种理由拒绝。2011年9月,彭女士突然得知:李小卿在 2010年6月已经把“孟村二矿”卖给了义煤集团,并签订了兼并重组协议,成立了新公司“渑池县隆辉煤业有限公司”。

  企业这么大的变动自己居然全然不知,彭女士开始慌了神。彭女士说,其实真正让她不安的还不止这些:2011年9月彭女士质问李小卿并要求李小卿还款无果 后,于同年11月份向当地渑池县人民法院提起维权诉讼,期间,经人民法院调查才知道李小卿所谓的“孟村二矿”压根就没在工商部门办理过登记注册,也就是 说,在法律上自己的200万元是借给了一个从事非法开采经营煤炭的“黑煤窑”!更让彭女士感到后怕的是:经进一步了解还得知,李小卿前两年在“孟村二矿” 挖矿时不仅恶意拖欠过72名矿工工资,还因此将前来讨薪的矿工打成重伤,甚至还存在掩盖造成多名矿工死亡的重大矿难事故… …。

  借款给这样劣迹斑斑的人,无疑是在玩火”!彭女士越想越不对劲:“也许这事儿一开始就是一个圈套”!

  官司一审胜诉 结果扑朔迷离

  2012年6月12日,彭女士终于迎来了希望:渑池县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对彭女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李小卿在十日内支付彭女士200万元借款及利息。

  随后,被告李小卿谎称彭女士是股东并以此为名提出了上诉。

  彭 女士当时想李小卿提出的上诉主张明显是在混淆视听,不是事实,很容易查清,其目的无非是拖延诉讼罢了。在二审开庭时,李小卿仍旧拿出一审已经被否定的无原 件印证的 “会议纪要”复印件纠缠和诬指彭女士为股东,说他不应当还钱。彭女士提出“会议纪要”不仅是一份复印件,它根本就是李小卿为侵吞彭女士200万元所制作的 伪证。为此,三门峡中院二审法庭让李小卿提交原件质证,但之后在二审法庭的不断催促下直到二审开庭三个月后的2012年11月20日,李小卿代理人才向法 庭提交了“会议纪要”原件,在接到二审法庭通知后,匆匆赶到三门峡中院的彭女士等人用肉眼直接就辨别出,这份所谓“原件”与一审卷宗材料中的“会议纪要” 复印件根本就不是同一份材料,当二审法官提出质疑时,李小卿代理人竟然毫无廉耻的对二审法官说,是不是你们法院没有保管好一审卷宗材料中的“会议纪要”复 印件???为此,彭女士提出既然法院要求鉴定,就对所谓股东“会议纪要”“原件”和复印件一同提交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让二审法庭切实看清李小卿恶意上诉的 丑恶面目。

  这样,案件又拖到了三四个月后的2013年3月。

  经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国家级权威鉴定机构——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李小卿提供的“会议纪要”“原件”和复印件上所谓彭女士和孟先生的签名确系伪造。李小卿在案件上诉过程中处心积虑作出的造假行为昭然若揭。

  (李 小卿)玩这么多花样儿法官也都看到了,谁是谁非应该很清楚了,这回总算能公正判决了”,彭女士说,经过一番折腾,她觉得自己的官司总算可以了解,但让她没 有想到的是,案件又拖到了2013年5月2日,彭女士等来的不是公正判决书,也不是对李小卿恶意伪造证据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措施,而是一份让她怎么也想 不明白的二审中止诉讼裁定书。

  我觉得这肯定是李小卿捣的鬼!”虽然对这份裁定书感到莫名其妙,但既然是法院做出,彭女士还是强忍住了自己内心的不服。她仍然相信:法律最终会给她一个公正的裁决。

  2014年1月2日, 裁定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彭女士及时向二审法庭提交了恢复审理申请书。之后,在彭女士的反复多次催促下,终于二审法庭在2014年5月份做了一次庭后调 解,要求我们少要些利息,说便于调解结案,谁知李小卿根本没有调解诚意,明确拒绝还款,彭女士说这与抢劫有什么区别,请求二审法庭及时判决,当时二审法庭 也明确表态,调解不成一定下判决。但是让彭女士想不到的事情还是不可理解的发生了,2014年5月22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是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 法作出判决而是裁定:撤销渑池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案件发回渑池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就这样,在案件事实已经查清的情况下在二审法院又拖了20多个月后,彭女士的案子又回到了起点。

  案件发回重审 同一法庭却做出相反判决

  这次案件发回渑池县人民法院重审的审判长,是原一审的民一庭庭长王留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