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讯 27日上午,北京海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海淀区人大代表、媒体记者及被告人亲属七十余人旁听今天的庭审。
张默在法庭自述,曾因吸毒于2012年被行政拘留十三日。此次被羁押日期是2014年7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于2015年1月19日收到。
起诉书显示,2014年4月至6月间,被告人张默在其住处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某小区某房间内两次容留吴某、周某、许某某吸食毒品大麻。2014年7月29日,被告人张默在海淀区某小区某房间内因吸食毒品大麻被民警抓获。
被告人张默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大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接受庭审时,张默称容留人员为自己的朋友,“是做音乐的”。公诉人问,公安机关怎么获知你们在吸食毒品的? 张默自称:“我先向公安机关坦白的。”辩护人问,你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怎么被公安机关知道的?张默自称:“我主动交代的。”
张默吸毒事件
首次被抓:拘留十三天
2012年1月31日,北京顺义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在顺义天竺一别墅区内抓获涉嫌吸食大麻的张默 。
随后,其父张国立发出声明致歉,并恳求媒体能够宽容对待张默,体谅一个父亲的心情,给年轻人一个改过的机会 。十三天之后,行政拘留期满的张默获释,向公众致歉。
二次被抓:容留他人吸毒
2014年7月31日,有网友爆料称:“张皇阿玛儿子吸毒又被抓。这次可是成年人了吧。”警方随后证实,被抓者确为张国立儿子张默。
2014年9月4日,北京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通报,该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张默正式批准逮捕。
2015年1月19日,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已立案审查完毕,决定依法受理。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默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大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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