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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商标起纠纷,品牌授权太任性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5-01-23 17:11:39   作者:gdqy

  时隔两年多,北京汇源饮用水有限公司(下称汇源饮用水公司)再度因商标授权与加盟水厂闹起纠纷。

  作为汇源集团旗下子公司,汇源饮用水公司因2012年与云南加盟商祝强的一场商标纠纷而为公众所注意。虽双方最终达成和解,但诉讼过程中披露的文件暴露了汇源内部管理的诸多弊病,汇源集团高层当时曾对外界表示,会对商标使用、管理流程和财务制度等进行彻底整改。

  风平浪静两年多之后,汇源饮用水商标授权纠纷再起。这一次,站在汇源对立面的是签订了“汇源”品牌桶装水加盟合同的全国20余家水厂。起因在于汇源集团“战略调整”,要砍掉桶装水业务板块,称与各地加盟水厂的合约到期后一律不再续约,而加盟商们认为,汇源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并给水厂造成了巨大损失。

  双方的谈判在2014年底破裂。2015年1月,加盟商们向媒体投诉汇源在品牌授权中的诸多问题及合同违约行为。

  汇源饮用水招商:三年内要成为行业龙头

  事情还要回溯到2010年。

  2010年初,汇源集团决意发展饮用水项目,当年4月,在北京顺义区召开了“汇源饮用水战略合作推介会”,来自全国各地的几百家单位和个人参加了此会,包括汇源集团总经理朱胜彪在内的汇源高层领导在会上隆重介绍了桶装饮用水项目,称将通过合作加盟的方式,“高起点、快布局,在三年内完成千家合作伙伴的布局,成为中国桶装饮用水行业的龙头企业”。

  2010年6月,汇源饮用水公司正式成立,朱胜彪亲任负责人。

  2010年下半年至2011年,全国陆续有20余家厂商加盟汇源桶装水项目。“当时我们想,‘汇源’这么响亮的品牌,又有汇源总经理朱胜彪亲自挂帅,汇源集团做后盾,机会太好了。”浙江温岭市冰雪水业有限公司(下称温岭冰雪水业)的负责人谢军辉告诉记者,当时大家都对这个项目充满了信心。2011年3、4月间,谢军辉分两次汇给汇源饮用水公司30万元加盟费,另交了5万元市场保证金,准备打着“汇源”的金字招牌好好赚钱。

  据悉,汇源饮用水公司收取加盟费并无统一标准。“跟汇源关系好的就少交点,关系差点的就多交点。我们也是后来才知道大家交钱多少并不一样。”山西晋城来自五湖饮品有限公司(下称来自五湖饮品公司)的申末善说,他自己交了40万元加盟费,后来得知同一省份的忻州加盟商孙某交了16万元。

  2011年8月8日,按照朱胜彪的要求,来自五湖饮品公司将加盟费及市场保证金45万元汇入了朱胜彪的私人账户,汇源饮用水公司出具了收款收据,并未开具发票。

  五湖饮品公司的加盟费和购买原辅材料的款项均汇入了朱胜彪私人账户

  汇源饮用水公司向加盟商出具了《授权书》,《授权书》写明:“兹有北京汇源饮用水有限公司授权XXX享有使用‘汇源’商标及字号,准许生产、销售汇源牌桶装饮用水。”除以上文字外,并未注明所授权使用商标的注册号及图案等。按照汇源饮用水公司和加盟商签订的《加盟生产及品牌使用合同书》,乙方(加盟方)除一次性缴纳加盟费和市场保证金外,以后还需支付品牌使用及管理服务费,即每生产一桶“汇源”桶装水,向甲方(汇源饮用水公司)交0.5元。

  汇源饮用水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合同约定,授权期限为三年,“自乙方工厂手续办理齐全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允许投产之日起计算,乙方无违规行为,可提前半年续约”。

  商标授权效力存疑,汇源造假助加盟者办手续

  就在加盟商们选址建厂、购买汇源指定的设备和汇源供应的辅料,准备大规模投产的时候,意想不到的问题出现了。

  按照有关规定,加盟水厂必须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生产许可证,进行备案登记方可生产。但是,多家水厂在申请备案时遭到了拒绝。原因是:汇源饮用水公司并非“汇源”商标所有权人,该商标授权无效。

  “汇源给我们的授权书竟然无效?”加盟商们无法置信。

  为解决加盟商办理手续的难题,汇源饮用水公司随后另行拿出了一份由“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盖章的《授权书》,内容为:“兹有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授权北京汇源饮用水有限公司享有对‘汇源’品牌使用并有权对汇源加盟水厂授权使用‘汇源’商标及字号,准许生产、销售汇源牌桶装饮用水。”

  然而,两份授权书加在一起仍未得到管理部门的认可。原因很简单,商标所有权人汇源集团(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应直接授权加盟水厂使用汇源商标,并说明授权使用的商标注册号、图形图案、使用期限及使用范围等。

  在这种情况下,汇源饮用水公司想出了一个办法:与加盟商签订虚假的《委托加工协议》,变“加盟”为“代工”,这样从表面看来就不存在商标“转授权”给各地水厂使用的问题,而是汇源饮用水公司自产自销了(真实情况是,水厂生产一桶水向汇源交5毛钱,各加盟厂自行组建销售网络自行售水)。

  温岭冰雪水业在2010年12月与汇源签订加盟合同,2011年5月,又与汇源签订了一份委托加工合同,这份假的加工协议后来又经过公证,备案申请才得以通过。

  

  在备案申请书上,北京市质监局虽盖有公章但无经手人签字。据谢某说当时汇源找了关系才盖的章

  同样与汇源饮用水公司签订“加工协议”的还有山西来自五湖饮品公司等加盟商。

  就在各地陆续建厂投产的过程中,祝强与汇源饮用水的纠纷案曝出,一时间,媒体聚焦汇源,随着诉讼也暴露出汇源在品牌授权及内部管理方面的混乱状况。加盟桶装水的这些厂家们第一次听到了一个词:欺诈。

  因为汇源饮用水公司并不具备商标授权的主体资格,加盟合同被祝强指欺诈。

  祝强案最终以朱胜彪被免职、汇源退还祝强200万元加盟费而划上句号。汇源集团对外界表示,将以此为戒,对商标使用、管理流程和财务制度等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