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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建行原行长被指诈骗储户千万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12-31 14:08:21   作者:gdqy

  辉南县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地处长白山脉与松辽平原交会处,商贸兴旺。在当地,红基时尚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红基公司”)经理李文军算是一位成功人士,他和妻子杨云燕以卖鞋起家,经过多年打拼,在县城繁华地段投资经营了一家中型商场——红基商场,日子过得很优裕。

  不料,本来令人羡慕的生活,却在一夜之间掉入深渊。“万没想到他竟会诈骗我1000万!不仅使我变成了负翁,商场的经营也因缺乏流动资金陷入困境。”李文军说,这个人不是别人,而是建设银行辉南县支行的原行长金维录。

  行长来借1000万

  2013年4月22日上午9时许,红基公司副经理、李文军的妻子杨云燕接到建行辉南支行行长金维录的一个电话,电话里,金称,有一家企业倒贷急需1000万元,资金用三五天就能还上,因为建行吉林省分行已经批准该企业新贷款1000万元,只是要等三五天才能放款。

  “倒贷”,就是“借新还旧”,指企业在银行的原有贷款到期后,即将获得新的贷款,但是由于暂时缺乏资金,不能按期偿还原有贷款,于是通过银行寻找第三方资金,以委托贷款或短期借款方式借来资金,待新贷款下来后再偿还第三方。这种方式,将到期贷款通过“倒贷”的形式重新包装改头换面,摇身又变为正常贷款,造成信贷资金的虚假循环。尽管“倒贷”颇遭诟病,但在实践中,却往往是银行和贷款客户都乐选的“双赢”之举。

  建行是红基公司的开户行。“公司账上有多少钱,建行是清清楚楚的。”李文军说,作为建行的大客户,自己与建行的关系也不错,每逢过年过节都能收到建行赠送的小礼品。金维录2012年来到辉南支行当行长后,彼此也已熟识,金先后几次借过资金用于倒贷,每次都是金出具借据,建行盖公章,通过建行将钱打到对方企业的账户上,待对方企业的新贷款放款后,再回款至自己账户,同时建行收回借条。

  “每次倒贷,都是支行业务经理马云凌经办。每次用款时间都不长,利息能高出同期银行利息不少。我觉得既然银行提供这样一个业务,何乐而不为。”经过几次合作,李文军对金维录的信任更增几分,金出具的借条甚至不必加盖建行的公章。

  因为有之前的合作关系,杨云燕接到金维录的电话时并不意外。但当时,本地已出现两家粮食企业欠债难还、负责人跑路的事情,她还是多留了一条心,便问道:“对方是不是搞粮食的?现在给搞粮食的倒贷太不安全了。”

  金称对方是一家信誉比较良好的企业,并非“搞粮食的”,省行贷款手续都已经批完了,三五天就能放款。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不合乎要求我们哪敢给他贷款?我们是国家银行,你以为我们是小额贷款公司?”

  杨云燕当时手头有600万元,于是又找朋友凑了400万元,按照金维录的指示到建行去找马云凌经办此事。杨云燕再次问马云凌:“这么大一笔贷款,你们省行真批了吗?”

  马说,肯定批完了,放心吧。他将杨云燕领到8号窗口,拿出一张卡递给柜台工作人员,让杨将1000万转到该卡里。

  回执单显示,这1000万元进了一个叫“张雪梅”的个人账户。

  杨云燕问张雪梅是否就是需要资金的那个贷款户,马说:“是。”随后,马云凌以经办人的身份给杨云燕出具一张借据,借款人的名字是金维录,经手人是马云凌,未加盖公章。杨云燕带着这张借据和“不出一星期钱肯定能回来”的承诺回了家。

马云凌出具的借据

  4月24日,李文军从外地出差归来知悉此事,听说对方不是“搞粮食的”后,也放了心。

  谁知道,这一次,却出了意外。

  1000万去哪儿了

  2013年5月1日晚,李文军接到金维录的电话。电话里,金约他在朝阳镇(县城所在地)爱民广场见面,称有事要面谈。

  见面后,金维录告知李文军,倒贷出事了:“你家嫂子拿来那1000万让我借给永昌米业的老板于泳健了,现在于泳健一家全跑了!”

  李文军十分震惊:“你不是说对方不是搞粮食的吗?你这不是在骗人?!”

  金维录也十分自责,连称自己“不是人”,随即鼓动李文军“赶紧去通化市中级法院申请保全”以减少损失。

  李文军不同意:“打酒跟提瓶的要钱,我跟于泳健有什么关系?我的钱是借给你银行了。”

  两人不欢而散。

  5月2 日早,金维录打电话约李文军到他的办公室。李文军带着妻子、儿子及朋友韩某前去。在行长办公室,杨云燕要求金重新出一个正式的借据。金亲写了一张借据并盖上了作为建行辉南支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换掉马云凌所出借据。李文军提出要盖建行公章,金称“我是行长,这样就行了。银行不会赖你的账。”

金维录在借据上签名盖章

  其后,金维录继续通过他人动员李文军以原告身份起诉永昌米业,并找人做了一套永昌米业老板于泳健向李借款的假手续,称“这样就跟转账相符了”,还为李文军找好了诉讼代理人。中间人告诉李文军,“只要保住金维录行长职务,什么都好办;他做不成行长,那你一切都没了”。

  李文军咨询律师后得知,不能配合作假,否则就要承担虚假诉讼的法律后果,于是拒绝了金的安排。

  5月4日,李文军到建行柜台对“张雪梅”的账户进行查询,显示其卡内余额为103万元。

  5 月5日,“张雪梅”卡里的余额被全部转走,账号被注销。金维录于当天辞职并获得建行通化分行的批准。

  5月6日,李文军得知建行辉南支行新行长已上任,顿感大事不妙,于是到辉南县公安局报案。但为时已晚,未等公安立案调查,5月7日,金维录便将其名下三套房子低价卖掉,转移资产后逃跑。

  至此,李文军尚不明白自己的钱何以会到了永昌米业有限公司的账户。

  竟是“替银行填窟窿”

  报案20多天后,直到5月30日,辉南县公安局才决定对金维录涉嫌诈骗案进行立案侦查。

  据李文军说,金维录的社会关系甚广,其堂兄是通化市人大副主任,迟迟不能立案,不排除金的社会关系及上级建行对办案部门施加压力的可能。

  公安局立案后,先由经侦大队查办此案,后移交刑警大队。经查,李文军的1000万元存入张雪梅的账户后,随即被转到一个叫王立艳的个人账户,再转到永昌米业的贷款账户。

  王立艳即永昌米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夫于泳健系该公司监事。

  侦查同时查明,金维录之所以费尽心机为永昌米业倒贷,背后也大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