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的韩晓瑜因刀伤被送入沙田医院救治,8小时后身亡。在抢救是否得力得当上,医患双方发生争议。昨天,晓瑜身患残疾的哥哥爬上沙田医院楼顶欲跳楼,当地警方迅速出动将其“营救”。截至目前,医患双方暂未达成和解,晓瑜的遗体还躺在殡仪馆。东莞市医学会曾出具了一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定沙田医院存在过失行为,但这并非导致晓瑜死亡的原因。
哥哥欲跳楼为妹妹讨公道
昨天上午10时许,韩晓瑜的哥哥晓林(化名)和母亲来到沙田医院,乘人不备爬上了四楼的窗户,母子俩扬言要跳楼。母亲告诉南都记者,女儿受伤入院抢救,最后不幸身亡。“整个抢救过程我们都看到了,我们知道医生很辛苦,但是我们发现抢救中存在很多问题和疏漏。”
今年4月13日上午8点30分许,沙田镇横流社区一出租屋内,晓瑜的男友黄某持尖刀将女友捅了数刀后逃离。通过医患双方的信息比对,南都记者了解到,晓瑜在9点50分入院,医院诊断为“全身多处刀砍(刺)伤并失血性休克、气管裂伤,臀部直肠贯穿伤”,经过8小时抢救,当天下午6点13分宣告死亡。悲剧发生后,晓瑜的亲属对医护人员的抢救提出了质疑。“伤势很重,我们提出转到更高一级的医院抢救,但医院方不同意”,晓瑜的亲属们坚持认为,医院至少存在误诊、延误抢救、乱收费等过错。并提出一定的赔偿请求,遭院方拒绝,双方争议大半年,于是昨天出现上面一幕。约10点30分,沙田公安、消防等部门闻讯赶到现场,并强行将母子两人从窗户上“营救”了下来。
医学会认定院方存过失
事后,当地医调委也介入,希望医患双方和解,由于分歧太大而搁置。死者的叔叔麦先生说,为弄清死亡真相,亲属们于今年5月向东莞市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责任鉴定。10月21日,医学会正式出具了一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在医学会专家们看来,沙田医院存在以下过失行为:对患者病情危重程度评估不足、辅助检查不完善;与患者家属病情告知不及时、不充分。
做出上述认定的依据是:患者入院55分钟后,医方才告知家属患者病情危重;除血常规检查外,未做血气分析、凝血功能、生化等实验室检查。
不过,在因果分析上,专家们则认为,造成晓瑜死亡损害后果的原因是被锐器刺伤全身多处引起失血性休克后多器官功能衰竭,医院虽然存在上面的诸多过失,但这些过失行为不是造成患者死亡的原因。因此,医学会认定医院方不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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