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老太在小区遛狗时,宠物狗被李先生驾驶的车辆撞伤,后送往医院救治,共花费1万余元的医药费。由于双方就赔偿未达成一致,陈老太将李先生诉至昌平法院,要求赔偿狗的医疗费。记者近日从昌平法院获悉,法院一审认定双方各担一半责任,判决李先生赔偿宠物犬看病支付的医疗费6000余元。
2014年5月20日下午,陈老太带宠物比熊犬在昌平区东小口镇某小区遛弯,比熊犬从小区绿化带窜出来,正巧赶上李先生开车经过,与比熊犬相撞。
陈老太诉称,当时李先生的车速很快,而且没有按喇叭,才造成了宠物狗被撞。
陈老太说,自己是独身老人,这只狗常年陪伴在她身边,感情很深。虽然这只狗不是什么名贵品种,但具有不可替代性,不能以比熊犬的价格来衡量。所以,为了给狗治病,花了1万多元医疗费,她起诉要求李先生赔偿所有的医疗费用。
庭审中,李先生辩称,由于小区的规划设置,车速不可能过快。宠物犬被撞,是因为原告遛狗不拴狗链,且一个人遛两只狗,未尽到看护责任。
李先生说,关于治疗费,医生曾建议两种方案,保守治疗或手术治疗。原告选择手术治疗并不是必要的,不应由被告承担赔偿责任。“比熊狗的市场价仅为2000元左右,而治疗费用远超狗的市场价值7倍,赔偿费用不合理。”
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本案中,被告将原告的比熊犬撞伤,侵犯了原告的财产权利,对此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考虑到原告在遛狗过程中未拴狗链对事故的发生亦有责任,故被告应当承担责任的比例法院酌定为50%。对原告诉讼请求中的合理部分,法院以原告为治疗比熊犬实际支出费用为依据,最终判决被告支付宠物犬看病支付的医疗费6000余元。
上一篇:易操作小本创业新项目 武汉未来星科技公司“魔盾”传奇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文章:
最新阅读
热点推荐
精彩图文
11月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恭璋/文 林丹/图)昨日下午1点左右,罗源县城罗川南路罗...
11月5日讯 据青海消防总队消息,11月4日12时40分许,109国道海西州乌兰县境内发生6...
新宁站11月2日讯(分站记者 杨坚 通讯员 黎辉刚)11月2日,笔者到湖南省新宁县交警部...
金华10月24日电 24日下午17时许,浙江金华当地的各大论坛、微信中都传出了恒大百货...
济南10月18日快讯(记者 张伟 黄鹏伟)今天上午十点左右,济南领秀城西门一在建商业综...
重庆10月13日电 (李胜成 蒋青琳)15年前,因一起意外事故,重庆酉阳40岁的冉国防下身...
>>上一篇:易操作小本创业新项目 武汉未来星科技公司“魔盾”传奇
>>下一篇:国有大企业北大方正 正被李友一伙侵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