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买东西,手机被偷了,估计绝大多数人会自认倒霉。东莞黄江镇一位余小姐却较真,手机在商场丢起诉商场索赔。法院依据该商场监控覆盖面不全、有监控死角,判商场承担一成责任,赔偿余小姐430元。
今年3月27日,余小姐在黄江镇一商场购物时,随身一部高档手机被盗。余认为商场作为公共场所,不能为顾客提供安全的购物环境,应赔偿损失,起诉到市第三法院索赔4300元。商场则认为,警方未破案无法证明余小姐手机丢失事实。再说,余小姐手机自己保管,商场不存在过错无需赔偿。
庭审时,余小姐提供当日商场消费记录,并出具在消费期间的手机通话记录等证据、4300元的手机购机发票。被告商场不认可余小姐手机丢失的事实,但提供不了证据反驳,法院于是认定余在商场丢手机事实存在。
同时法院认为,商场属公共场所,应对顾客人身和财产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因商场监控系统不够完善,存在监控死角,导致无法提取事发现场的监控录像视频,说明商场未能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但余小姐在公共场所未妥善保管自身财物,应对手机丢失负主要责任。日前,法院一审判商场承担一成责任,赔偿余小姐430元。
上一篇:女乘客香港地铁月台吃饼干 推倒劝说职员遭拘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文章:
最新阅读
热点推荐
精彩图文
现场图 昨天不少市民发现,一进东直门来福士商场大门,一块大活动展板下头围着上百...
9月16日晚上9点36分,网友狂野稻草人爆料:刚刚9点左右在(永嘉)乌牛新建村十余车辆...
9月12日起,达州市达川区普降暴雨,达川区赵家镇最大降雨量达429.7毫米。昨日清晨,...
9月9日8时30分许,位于河北衡水枣强县城的河北商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车间发生火灾...
昨天傍晚,嘉兴海宁市区新桥下的市河里发生一幕惨剧,一辆核载300吨的大货船从此经...
>>上一篇:女乘客香港地铁月台吃饼干 推倒劝说职员遭拘
>>下一篇:太原一改建民房坍塌多人被埋 疑因城中村加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