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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昆区房管局和开发商勾结对抗法律 多人面临刑责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08-22 13:20:37   作者:gdqy

  一起简单的农民工讨还工资的民事案件判决已经生效,执行过程却一波三折,包头市昆区房地产管理局在债权已经被法院扣留的情况下依然违法向包头市恒基房地产公司支付178万的巨额款项,让农民工的血汗钱化为泡影,一个小小私营开发商竟然能让国家机关为其公然挑战法院的裁定,法院检察院等多个执法部门面对房管局以及开发商的行为竟然真的束手无策? 包头市恒基房地产公司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背景,如此“牛气冲天”???随着调查的深入,记者更是发现包头市恒基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房产五证全无,却能突破层层监管公然上市销售达几年之久。房管局长和包头市恒基房地产公司到底存在着怎样的幕后交易?法院的裁定文书在昆区就真的成了废纸吗?农民工工资就真的这么难要吗?

  农民工依法维权,讨还工资胜诉

  据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郭福义、祖建国、陈文荣等10几人向记者介绍, 2009年6月1 7日,鄂尔多斯东联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八分公司(以下简称东联八公司)与包头市恒基房地产公司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东联八公司承建包头市恒基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团1 8号街坊恒基景苑住宅楼5、6、7、8、9号楼,他们都是东联八公司农民工。20 11年4月22日,工程经包头市恒基房地产公司验收合格后,包头市恒基房地产公司因无力向东联八公司支付全部工程款,双方同意包头市恒基房地产公司以恒基景苑住宅楼折抵工程款。其中2#-1504、1 505号等6套房屋系包头市恒基房地产公司折顶给他们的,并由包头市恒基房地产公司向他们出具住宅抵顶工程款收据,同时承诺免费更名,但至今未向他们交付房屋。于是他们只好选择了诉讼。

变成废纸的判决书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以的(2013)包昆民初字第568号、571号、570号、567号、5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他们胜诉,并确认郭福义、祖建国、陈文荣、顾浩东等人与包头市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顶房协议有效;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由被告包头市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郭福义、祖建国、陈文荣顾浩东等人交付位于包头市昆都仑区团结大街1 8号街坊恒基景苑2栋1504号、2栋1 505号等房屋6套,如被告包头市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交付房屋,则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等人的房款**** 元;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由被告包头市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顾浩东等人一次性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以及本金为房款****元的逾期利息(时间从2011年2月3日起计算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如不能交付房屋,则计算至房款返还之日止;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执行过程一波三折,房管局违法交易

  眼看官司胜诉,这些农民工却高兴不起来,因为早就听说包头市恒基房地产公司后台很硬,执行起来会很麻烦,而以后发生的事情更让人错愕无语,据当事人介绍:2011年包头市恒基房地产公司欠我们的民工工资,起诉后经昆区法院审理于2013年7月9日下判决,20l3年8月29日生效,我们申请了制执行;期问我们几次次找执行局长马双剑诉说困难马局长说恒基法人同院领导关系不一般,你们的案子不好弄,我们又无数次找到院长段喜林、主管执行局的副院长李敏诉说困难,他们答应一定快速执行,2013年1 1月30日马局长表态10天内保证给你们执行回来。 

法院的执行裁定也是废纸一张

  2013年12月4日晚,昆区法院所有领导班子成员举行宴会,席间大量饮酒,将马局长喝死,2013年12月8日为马局长办理了后事; 2013年12月12口,我们的案子由李院长和执行局长胡蒙共同负责,就这样我们依然每天到法院,从未间断过,但没有结果。20 1 3年1 2月25 日,我们递交了5份查封申请,并请求法院查封恒基房地产公司的所有开户行账户,李院长说儿子要结婚准备休假,要胡局长安排人到呼市办理手续; 2014年1月4口,我们打听到昆区房管局要支付恒基房地产公司1 78万元,请求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在昆区房管局的债权: 201 4年1月14日,我们递交了5份查封债权申请,再次请求查封恒基房地产公司的所有开户银行账户,李院长、胡局长说:明天就去呼市办手续;就这样,我们每天奔跑于法院、房管局之间。

  2014年1月26日,我们打听到昆区房管局准备付恒基房地产公司钱,我们找到李院长、胡局长汇报。他们说已下查封债权裁定。房管局马局长如果直接付款就是违法犯罪,要付刑责。

  2014年1月27日,昆区房管局支付了恒基房地产公司178万元:

  2014年1月28日,我们找法院讨说法,李院长说房管局的做法已犯罪……

  就这样在法院的一次次推诿之下,农民工依法应该得到的工资又顷刻间化为泡影,眼看着拿到迟来工资的希望再次破灭,法院的判决变成了一纸空文。

  开发商牛气冲天,政府多部门涉嫌包庇

  早在诉讼之前,郭福义、祖建国、陈文荣等人就被人告知,就算赢了官司也别想拿到钱,而当时他们之所以接受用房子抵顶工程款也是无奈之举,可没想到就连抵顶工程款的房子恒基房地产公司也出尔反尔,无奈才选择的诉讼,法院判决后他们才得知这些房子根本没有任何手续,所有的买房者拿到的都是恒基房地产公司的一张收款收据,可是就连这样的房子恒基房地产公司还是不肯给,据陈文荣介绍,法院判决给他的房子,在执行申请时就被告知已经给了别人,只能等着要钱了,可钱,按照目前的状况,根本不可能拿到手,2014年1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以(2 O 1 3)包昆执字第9 O 1—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扣留(或提取)被执行人包头市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包头市昆区房地产管理局的债权3154015元。让他们看到了拿到钱的希望,然而包头市昆区房地产管理局在债权被扣留的情况下仍旧向包头市恒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了178万巨款,到底什么原因能让包头市昆区房地产管理局拒不履行法院的裁定,甘愿冒着被刑责的风险去付款呢?得知房管局违法支付给恒基房地产公司178万之后,这些农民工曾多次向包头市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等单位实名举报,但都杳无音信,石沉大海。联想到五证全无却能公然开发销售楼盘之事,包头市恒基房地产公司在当地势力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实名举报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令人遗憾的是至今也没见有关部门对此事问责,违法者依旧逍遥法外。记者试图联系相关的人员也都没有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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