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们这些个干活的,全都是胶南人,农民,原以为揽了个好活儿,谁能想到差点儿把性命弄丢了。”说这话时,张振海(应要求使用化名)显出一脸的委屈与无奈。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函告
险些让老张送了命的事故发生在8月3日下午。事故现场就在青岛万达东方影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万达)酒店群项目工地。
记者在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看到,现年48岁的张振海在事故中受伤最重,骨盆及肢干多处骨折,已于8月5日做完了第一次手术。另一些轻伤员已陆续出院。
电线杆被大货车拉倒,两名电工被摔倒在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事故原因是施工方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擅自移动电力设施,且施工过程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尤其是施工单位资质不明。“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事故发生当天,青岛万达的人员不是迅速抢救伤员,而是急于破坏现场!”被施工单位临时雇用的电工张振江(应要求使用化名)气愤地说。随后,张振江带记者到事故现场,他指着断裂的电线杆和一堆明显被掩埋过的电器设备说,“这就是事故现场,青岛万达的人用推土机破坏了……”。
青岛万达的人迅速来到工地,不是抢救伤员,而是破坏现场。
其实,早在今年7月,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就在稽查工作中发现,这起事故的施工方北京爱普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普公司)未办理跨区域施工备案手续,涉嫌违反原国家电监会第28号令第四十条的规定,已在立案调查之中。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与7月21日函告青岛万达。
青岛万达无视国家能源局的这份函告,继续让爱普公司违规施工,是酿成事故的根本原因。
目击者:高空电力作业,四周无一安全警示标志
“你可能不敢相信,高空电力作业时,四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是最基本的安全常识。可他们没有,你说他们牛不牛?”现场目击者陈先生告诉记者。
至今,回想起事故发生时的情形,他仍心有余悸,并感慨道“没死人就是万幸……”
摔坏的电器设备已经被青岛万达的人掩埋在此处
8月3日下午三时许,来自胶南农村的张振海、张振江等人,按照施工方爱普公司要求,将一公里之外的10kv箱变进行移址。正当施工接近尾声时,一辆载有打桩用钢架的大型货车由西向东驶来。(注:这辆货车为承建青岛万达东方影都酒店群工程的中建八局所雇佣)
因为没有任何安全警示标志,大货车并未注意到高空电力施工。货车上的钢架挂到了空中的电线并拉倒了线杆。线干上正在作业的张振海等人被重重摔倒在地……
被大货车挂倒电线杆的事故现场
8月12日,记者来到青岛万达,希望就事故相关问题采访总经理高益民。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高总外出办事,没见回来”。随后,记者拨通了高益民的手机,试图对其进行电话采访。结果高在电话中婉拒。记者将采访提纲交个公司文秘人员,并同时有短信告知,希望高总能够在方便的时候回复。截至记者发稿时,一直没有等到青岛万达方面任何人的回复。
国网黄岛供电公司:我们也是受害者
针对青岛万达违规移动电力设施及未经当地电业部门勘察设计许可等问题,记者专门走访了国网黄岛区供电公司。公司办公室邵主任直言不讳地说:“我们也是受害者,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8月4日,也就是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国网黄岛区供电公司就作出积极回应,以“青黄电函「2014」96号”文函告青岛万达,对该事故表明了作为电力主管部门的立场与观点——青岛万达东方影都投资有限公司:
2014年8月3日,我公司发现贵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移动施工工地临时箱变。以上行为违反了《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二条,迁移受电装置用电地址应事先向供电部门提报申请的规定。
对此,我公司依法作出如下处理意见:1、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5项规定,要求贵公司立即停止违约迁址行为,并在5日内到我公司交纳50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2、要求贵公司对此次违约用电行为出具书面说明,并做出今后杜绝违约用电的承诺。3、贵公司若仍需迁移箱变,应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我公司营业厅按规定手续办理。(附办理迁址用电所需材料)
经我公司批准后,贵公司应选择有合法资质、合法手续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报竣工验收申请,经我公司验收合格后再予以送电。
另外,我公司将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特此函告。”
在这份函告中,国网黄岛区供电公司强烈要求青岛万达“应选择有合法资质、合法手续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这究竟说明了什么,用当下一句时髦话来概括:你懂得。
“爱普青岛分公司”是李逵还是李鬼
记者在北京市工商局网站查询到,北京爱普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有第一分公司和吉安分公司,但没有青岛分公司。而针对网上大量出现的“北京爱普电力青岛分公司”等信息,记者在青岛市工商局网站上并没有查到相关注册内容。这又说明了什么问题呢?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给青岛万达的函告似乎还隐藏着更深的含义——“涉嫌违反原国家电监会第28号令第四十条的规定,我办现已立案调查”
那么,28号令第四十条规定是什么?记者通过查询得知其原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由派出机构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收缴其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知情人介绍,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对青岛万达的函告,说明该局已经发现了这个打着北京爱普电力公司旗号的“青岛分公司”是“李鬼”。
那么,青岛万达为什么在如此重大的项目工程中公然使用“李鬼”呢?对此,记者将继续予以关注。
新闻背景:500亿巨资打造下的东方影都
>>上一篇:女儿遭抢劫受重伤 母亲6年后返城索赔丢失儿子
>>下一篇:天津一患者拉肚子数日竟面瘫 经查为细菌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