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谁的脸皮能像手上的老茧那样经得住刺激越磨越厚,360公司却能在接二连三的败诉中屡教不改,我行我素,迄今正“荣获”第21次败诉,实在让人佩服。
大抵只有完全不把网民利益当回事的公司,才能同样把一而再再而三的败诉不当回事,因为这屡屡败诉无不与网民的隐私保护、信息安全等切身利益相关,大凡正规的互联网公司恐怕经受不起这种无异于自掘坟墓的连珠炮。但是,360没事。
是的,翻一翻360公司的“案底”,简直令人触目惊心。从2010年开始,宝钢、网易等国内知名企业陆续因隐私问题卸载360相关产品。2011年10月,知名网络打假人方舟子公开指责360以安全为名收集用户隐私,质疑360软件的安全性。11月,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发布《个人隐私泄露风险的技术研究报告》,确认360浏览器存在窃取泄露隐私的问题。2012年2月,《每日经济新闻》在《360黑匣子之谜——奇虎360“癌”性基因大揭秘》一文中,证实奇虎360公司在其安全系列产品中植入非法后门程序,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窃取用户隐私。2013年,360涉嫌窃取国内证券金融行业用户隐私,导致某证券公司期货大户用户名和密码外泄,再次引发用户卸载浪潮。由于安全隐私问题,苹果、小米等应用商店也纷纷下架360旗下相关软件。包括宝钢集团、施耐德、国图、ABB等跨国企业,广发证劵、国海证券、国信证券和海通证券等证券公司,都已先后发布内部紧急通知,禁止员工使用360产品。
然而,360没事,仍然无动于衷,纵使面对外界的不断指责数十桩诉讼,仍然我行我素。如果要找出一个理由,那就是360钻了法律的空子,在互联网发展总是伴随着法律缺失的行业现状中,肆无忌惮,哪怕法院判决360败诉,哪怕已经输了20桩官司,仍然没事。因为,违法成本对360这样的公司而言,实在是轻如鸿毛,没有任何压力。
在最近这次堪称robots第一案的百度诉奇虎360公司违反Robots协议案的一审判决中,法院认为,360公司违反Robots协议侵犯百度权益证据确凿,有违商业道德,属不正当竞争行为,责令360累计赔偿百度相关损失70万元。可以说,70万元不光对360,即便是一些中小公司,也算不上什么。
然而,违反robots协议可不是一件小事,性质尤为恶劣,事关6亿多网民的利益。作为国际互联网界通行的道德规范,robots协议告诉搜索引擎哪些页面可以抓取,哪些页面不能抓取。其目的是保护网站数据和敏感信息、确保用户个人信息和隐私不被侵犯。自1994年由荷兰专家提出后,一直都是Google、微软、Yahoo、百度等各大正规搜索引擎共同遵守的行业惯例。
2012年8月,奇虎360无视国际通行的Robots协议,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通过360搜索和浏览器强行抓取百度等搜索引擎内容,不仅对百度等网站的产品和服务造成了侵害,也导致大量用户数据库、账号、密码等隐私信息内网信息被泄露,引发社会恐慌。随即百度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360诉上法庭。
此前曾有文章指出,自360搜索推出以来,其违反robots协议,窥探用户隐私的问题便屡屡遭到各方的质疑和反感。微博网友zeracker曾指出360抓取用户账户、密码及订单、优惠码等信息,并晒出图片,让360浏览器抓取很多国内知名网游的后台订单、优惠码等敏感记录的行为尽显无遗。在360搜索违反robots协议的抓取下,不仅用户隐私受到威胁,公司的商业机密更是无法保证。IBM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的黑客老鹰曾在微博中指出,360搜索能抓取公司内网信息,而这些信息在正常状态下仅能通过VPN+动态口令才允许访问。这也就意味着公司所有的内部信息、商业机密等将在360面前暴露无疑。随后该微博立刻被删除,不禁让人猜测,该微博碰到了360的痛处。
本次这桩robots第一案的一审宣判,虽然法院认为,360公司违反Robots协议侵犯百度权益证据确凿,有违商业道德,属不正当竞争行为。然而,区区70万的买单费用,恐怕很难让360痛改前非。肉不疼,自然无法触及内心,无法有内心深处的悔过自新,反而,太低的违法成本会给无视网民利益的行为壮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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