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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第21 次败诉 互联网行业走向良性竞争的里程碑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08-07 16:17:05   作者:gdqy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今天,互联网界最大的事件莫过于百度诉360违反爬虫协议案宣判。围绕360搜索引擎是否违反Robots协议(也称爬虫协议、机器人协议等)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北京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奇虎360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应赔偿百度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70万元。

  至此,这桩持续近一年的互联网行业大案终于不出所料的有了结果。而如果从360于2012年推出独立搜索算起,其公然违反Robots协议,随意抓取、复制其网站内容据为己有的行为,已经长达两年之久,期间尽管360也与百度、搜狗等12家搜索引擎服务企业在北京签署了《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自律公约》,但仍然无法阻止360擅自违反行为。去年11月,百度向法院提起诉讼。百度方面认为,360严重侵犯了百度公司的权益,并损害了百度及广大网民的利益,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结果诚然大快人心,更让人觉得解气的是,违反Robots协议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是否违背法律,已经有了公论。Robots协议作为国际互联网界通行的道德规范,自1994年由荷兰籍网络工程师Martijn Koster首次提出至今,这个在国内也称为爬虫协议、爬虫规则、机器人协议的规范,就一直是国内各大正规互联网公司共同恪守的游戏规则。尤其对于搜索引擎领域,无论是Google、Yahoo、微软还是百度、搜狗,无不将其视为不可触犯的天条,通过对每个网站的robots文件“命令”旗下的蜘蛛哪些页面可以抓取,哪些页面不能抓取。

  robots协议堪称网民利益的保护神,如果robots协议被破坏,不仅竞争秩序会被打乱,互联网行业会遭灭顶之灾,而且6亿多中国网民的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也无从谈起。因为,robots协议最大价值就是保护网站数据和敏感信息、确保用户个人信息和隐私不被侵犯。

  没有网民就没有互联网的今天,如果网民的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得不到保护,不管是门户、社区还是邮件、办公,就都会让网民避之不及,以免在上面留下的隐私信息被不遵守robots协议的搜索引擎抓取收录公之于众。如果任由360的独立搜索这种“害群之马”无所忌惮的去违反robots协议抓取信息,互联网总有一天会陷入一只老鼠坏了一锅汤的境地。

  可以说,本次的公正判决,360的败诉可谓中国互联网行业走向良性竞争的里程碑,从此违反robots协议就要付出惨痛代价,中国6亿多网民的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得到了法律层面的进一步保障,而只有网民利益得到保障、不正当竞争行为被遏止,中国互联网行业才会在健康的市场环境和正常的竞争秩序中为网民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服务,行业发展也才能有更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