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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珠一次性滴眼液伤眼且含致敏风险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08-06 14:52:31   作者:gdqy

  

 

  对眼药水有所了解的朋友,或许曾听说过“瑞珠”这个名字。近来瑞珠在电视、网站等各种媒体大量投放广告,其标志性口号“不含防腐剂,不伤眼”渐渐被人熟知。然而近日,有消息称,瑞珠(聚乙烯醇)滴眼液涉嫌虚假广告,其宣传内容并不符合《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从瑞珠滴眼液的说明书中可以看到,瑞珠滴眼液学名为聚乙烯醇滴眼液,主要成分也是聚乙烯醇。聚乙烯醇属高分子聚合物,是一种使用非常广泛的化工原料,具有亲水性和成膜性,黏度较大,滴入眼睛后易引起视力模糊,使阅读、用电脑、开车带来不便,尤其开车需注意安全!

  针对聚乙烯醇的这种特性,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聚乙烯醇滴眼液说明书中,在注意事项下第2点特别注明:“滴眼后若觉眼痛、视力模糊、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症状或病情加重,且持续时间超过72小时,应停止使用或向医生咨询”。

  可见,聚乙烯醇对眼睛存在一定程度的危害,与瑞珠滴眼液广告中宣称的“不伤眼”相差甚远!

  不仅如此,国药局说明书第5点更明确告知“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过敏体质(irritable the physique)一般是将容易发生过敏反应和过敏性疾病而又找不到发病原因的人,称之为“过敏体质”。具有“过敏体质”的人可发生各种不同的过敏反应及过敏性疾病,如有的患湿疹、荨麻疹、有的患过敏性哮喘,有的则对某些药物特别敏感,可发生药物性皮炎,甚至剥脱性皮炎。严重的过敏反应甚至是致命的!

  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省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经发现,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该药品在辖区内的销售,同时责令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在当地相应的媒体发布更正启事。

  据了解,瑞珠滴眼液是一款乙类otc药品,可由患者自行在药店购买,然而生产厂家在宣传时刻意隐瞒产品可能造成的严重不良反应,极有可能严重误导消费者,甚至造成人身伤害。

  目前,瑞珠滴眼液在全国各大药房仍然在售,瑞珠滴眼液官方微博也尚未回应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