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继广州中院判定加多宝虚假宣传后,重庆第五中院再就加多宝两虚假宣传案宣判,王老吉均获胜诉。日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两纸判决书分别指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及“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两广告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虚假宣传,判令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删除和撤换包含相关广告语的产品包装和广告,要求加多宝在主流媒体上公开发表声明以消除负面影响,并共计赔偿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80余万元。
这是继2012年商标案、2013年广州改名案之后,王老吉的又一次成功维权,重庆两案件的胜诉也代表着王老吉的持续维权获得了法院的支持,代表着王老吉这几年来运用法律手段力挺正义的行为终于获得了一定的回报。但是,对百年品牌王老吉而言,因为加多宝的这些虚假宣传,而导致的商誉损失和品牌价值流失何时才能完全弥补,却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加多宝虚假宣传成瘾 民族品牌王老吉屡受侵害
2012年5月,“王老吉”商标到期后,加多宝开始生产“加多宝”品牌凉茶,随后发布了“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系列广告语,遍布全国大街小巷,一时间,人们误以为“王老吉”改名“加多宝”,乃至“加多宝”就是“王老吉”。与此同时,加多宝的另推出的 “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同样通过精心设计的广告语引起了消费者的极大误解。为此王老吉拿起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于“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语,法院认定:这一广告将“王老吉”红罐凉茶这一知名商品所拥有的所有知名度和良好商誉均完全转嫁到现在的“加多宝”红罐凉茶产品之上,不但侵占了“王老吉”红罐凉茶这一知名商品的商誉,也会将“王老吉”商标所拥有的商誉赋予“加多宝”红罐凉茶。且该广告带来的误解足以导致消费者产生市场上新出现的“王老吉”凉茶产品为假冒产品等错误认知,进而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 “加多宝”凉茶各生产者和经营者由此得到了利益或者竞争优势,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对于“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语,法院认定,加多宝未准确、全面引用数据来源信息,也不能证明广告发布时“加多宝”凉茶以罐计量的市场销售份额超过70%,足以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对此,资深律师指出,重庆两案的胜诉,不仅是对王老吉合法权益的维护,还是继广州改名案胜诉后对法律公平与公正的印证。众多案件的宣判能够让消费者更加清楚的认识到加多宝一系列行为的不正当性,了解这场凉茶纠纷孰是孰非。加多宝的文字游戏看似玩得好,却玩得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准则,实属饮鸩止渴。此外,销售层面,通过几起案件的接连宣判,此前受到误导的消费者慢慢看清事实真相,其购买选择也会慢慢转化。
王老吉坚持以法律力挺正义保护正宗百年品牌
2012年5月广药集团收回“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后,加多宝开始生产加多宝品牌的凉茶。随后,加多宝推出了改名广告、10罐7罐广告以及由王健仪代言的传人广告,均涉及虚假宣传。这些广告严重侵害了王老吉的商誉,为此,王老吉在多个场合表示,“王老吉拿起法律的武器,坚持以法律维护正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正宗王老吉。”
通过诸多已宣判案件,可以看出,加多宝通过延续“王老吉”的品牌价值,迅速提升自己品牌的知名度,在王老吉已经成为凉茶代名词的情况下,很明显加多宝凉茶很难在短时间内产生品牌效应。因此,让加多宝与知名品牌王老吉形成固有联系成为了加多宝快速崛起的捷径。而受加多宝虚假宣传的误导,王老吉品牌遭到的消费者误解是难以挽回的。
王老吉品牌诞生于1828年,发展至今已有186年历史。受历史影响,王老吉虽然受到了时间的洗礼,经历了一系列波折,却仍然活力十足。2012年,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开始经营红罐王老吉并面临无生产线、无销售渠道、无团队的“三无”窘境,在多方努力下,大健康公司在短短一个月内生产出第一罐新装王老吉凉茶。而在随后的经营中,王老吉仍然面临着同业者包括虚假宣传在内的不正当竞争,即便如此,王老吉团队凭借决策力、执行力及品牌魅力仍然在短短19个月创造了营销奇迹,2013年销售额达到150亿元。
作为凉茶行业的领导者,正宗王老吉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凉茶产品,同时王老吉也深知一个好的行业环境是企业得以快速发展的必要条件。从长远来看,同业竞争者之间更需要摒弃各类违法及不诚信的行为,这样才有利于凉茶市场的公平竞争,有利于凉茶行业的有序发展,有利于凉茶事业助力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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