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显示:我是一家宾馆的客服经理。前几天,一名客人在我们宾馆房间内的卫生间滑倒,手臂碰到一个玻璃器具,划开一个大口子,光医药费就花了3000多元。我们宾馆对客人的意外伤害投了保险,经与保险公司业务员初步沟通,对方说这起意外与客人喝了酒有关,认为客人也有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可能仅赔偿客人一部分损失。我们将这一情况同客人沟通时,他不同意,要求我们宾馆全额赔付。请问保险公司的说法是否合理?宾馆是否可以先跟客人自行协商赔偿金额?保险公司最终不能全额赔付怎么办?蔡先生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回复:本案中有两种法律关系,即宾馆与客人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以及宾馆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关系,不同的法律关系应按照不同的法律规定来处理。
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在为客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对客人具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保障义务,造成客人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宾馆出现卫生间地滑、设施设备具有一定危险性等情况,均是宾馆未尽到保障义务的表现,单纯以客人是酒后出意外,就认为客人应当承担一定责任的说法是比较牵强的。当然,发生民事争议后,争议双方完全可以自行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至于宾馆与客人自行协商后,保险公司是否认可赔偿费用的问题,如前所述,本案的保险公司与宾馆是一种保险合同关系,具体的理赔内容应由双方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出于效率方面的考虑,建议宾馆在与客人进行协商时,同时邀请保险公司共同参与赔偿协商,并作好保险公司未赔偿部分由宾馆承担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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