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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大学生应聘服务员 半月行窃19次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4-06-11 07:24:27   作者:gdqy

  台州6月10日电 浙江天台某酒楼在短短半个月内,顾客被盗19次,被盗金额近9万元。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位“惊天大盗”原形毕露后竟是一名年仅20岁的在校女大学生。6月9日,张某与其男友余某被天台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8万元、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

  我们随身带的11000元现金被偷了。”2014年1月26日晚,天台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了在某酒店吃饭的周某和奚某的报案。经初步调查,警方对有重大作案嫌疑的酒店服务员张某进行了传唤询问。

  很快,张某就交代了她和男朋友余某事先商量,让她应聘服务员后趁客人不注意盗窃客人随身携带现金的事实。从1月12日到1月26日,短短半个月里,张某疯狂盗窃19次,总盗窃金额达到8.9万元。

  19个被害人,只有2个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更多的被害人直到公安机关通知自己去领回赃款才恍然大悟。

  张某,女,1994年出生,现就读于杭州某学院。余某,男,1995年出生,高中文化,无固定职业。因为缺钱,一个让张某应聘到酒店做服务员偷钱的计划在两人一次次的谈话中成形。

  经过精心挑选,两人很快把作案地点锁定为天台一家相对较豪华的酒店。于是身材高挑容貌娟秀的张某应聘成功,成为了这家酒店的包厢服务员。

  1月12日,这是张某第一次盗窃的日子,她从一位女客人的手提包里拿走了3500元,并把钱存入了余某中国农业银行的银行账户中,截至1月22日,张某往余某的银行账号里陆续汇入了3万多元。

  在张某和余某合作盗窃的整个过程中,1月23日成为一个分水岭。从这天开始,张某把偷来的钱全都打入了自己的银行账号。两个人都说在1月22日他们吵了一架,而对于吵架原因却各执一词。

  “1月23日以后的7次盗窃,虽然偷来的钱是存进我自己的银行账号,但余某也是知道的。”虽然张某曾向公安机关交代从1月23日开始因为和余某的感情纠纷两人再无联系,余某对此后的7次盗窃并不知情,可是在法庭上,张某却换了一套说辞。而余某则始终坚持自己对张某23日以后的盗窃行为一无所知。

  张某的当庭翻供因没有其他证据可以印证,法院没有采信,所以认定余某共同参与的盗窃金额为1月23日之前的12笔共计3万余元,属盗窃数额较大。而张某揭发同案犯余某,有立功情节,又在归案后主动交代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刑,可以减轻处罚。又因两人在归案后及时退赔全部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