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7日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琼瑶已于27日上午向该院提交起诉状,起诉于正及相关影视公司等五被告著作权侵权,并索赔2000万元。今年4月,琼瑶在微博发表长文举报于正改编的剧本《宫锁连城》抄袭其作品《梅花烙》。
此前报道:琼瑶将递交诉状正式起诉于正侵权
中新网5月26日电 (记者 张曦) 5月27日,琼瑶将就于正《宫锁连城》侵权一事,向北京三中院递交诉状。记者从琼瑶的代理律师处了解到,琼瑶本人并不会出席。
琼瑶将递交诉状起诉于正侵权
由于正担任编剧的电视剧《宫锁连城》播出后麻烦不断。4月15日,琼瑶先是向广电总局举报于正抄袭其作品《梅花烙》, 并一一列举其抄袭的几个部分,认为该剧从主角的背景、主从关系完全跟《梅花烙》一致,支线角色除了名字换了,关系也跟《梅花烙》一模一样,就连男主角洞房之夜跑出去与情人私会的细节都十分吻合。
4月19日,琼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自己发现于正抄袭后,就一夜没睡好,安眠药都加倍又加倍。琼瑶还一度表态,因为于正的抄袭,自己很有可能就此封笔退休。
不过,前段时间琼瑶又再度回应媒体,对于健康问题,她澄清,“我吃安眠药不是从现在才开始,从二十几年前就开始了,只是最近吃得比较多而已。”再问是否真的要封笔,琼瑶则说:“我会一直写到没有力气写为止,我是一个写作欲望很强的人。”
4月28日,琼瑶举报于正抄袭事件再度升级,她在《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上发表声明称,将正式起诉于正侵权,“我决定委托专业律师控告《宫锁连城》侵权方,诉诸法律维护《梅花烙》的版权权益”。琼瑶指出,“侵权对我造成的身心伤害进一步加剧,不知尊重原创、保护智慧财产权(知识产权)的公理正义何在?”所以她敬告计划播出《宫锁连城》剧集的播出单位,停止侵权剧集的播出安排,“否则,代理律师将有权基于本人的授权启动相应的诉讼追责程序”。
记者了解到,27日琼瑶将正式提交诉状立案。记者通过其代理律师王军处了解到,琼瑶本人并不会出席。另外,王军律师也不愿透露诉状的具体内容。
对于琼瑶的起诉,于正本人并未回复记者,其工作室的宣传人员则表示不知情。
第三方律师:以改编权起诉胜算大
不过,记者曾就此事采访第三方律师—曾帮作家维权联盟打侵权官司的王国华律师。王律师认为,琼瑶如果以改编权被侵权来起诉于正的话,胜算会大一些。
谈到“著作权只保护表现形式、不保护中心思想”,王律师解读道:“从法律上讲,对作品的保护是保护作品的表达方式,也是人们在相关载体上看到的信息。”所以,作品的思想或原理从著作权法的角度来看并不被保护。
但如果琼瑶指控于正侵犯改编权,那就另当别论。”王律师说:“改编权是著作权法重要的一项权利,改编属于新的创作形式,也就是在原有作品基础上,对原作品的表达形式做相应加工。”
在王律师看来,如果琼瑶主张改编权被侵犯,就不能以演员的台词是否雷同来判断,而要从《宫锁连城》和《梅花烙》的故事情节等多个方面进行比对,“首先要比对《宫锁连城》的主线、情节是否和琼瑶的《梅花烙》是否相同或实质性相似,如果构成的话,就侵犯了琼瑶《梅花烙》的改编权”。
问到该类案件的索赔情况,王律师介绍说:“改编权的侵权的主体主要在编剧,对原著作权人的侵犯,一般要根据作品的许可使用费来确定,不能确定的可以根据侵权者因为改编所获取的收益来界定,如果这个收益也不能确定,一般就根据法定赔偿标准最高不超过50万。”不过王律师也指出,因为琼瑶和她的《梅花烙》都非常知名,所以市场价格不能按照通常标准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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