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多个省份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据悉,全国第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份(山西、内蒙古、河南、四川、云南、陕西、青海、宁夏),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关于重要的“3+1+2”模式,简单来说就是不分文理科,根据自己的优势选择科目。但是选考某个科目的前提是要通过该科目的合格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对此,有网友遗憾表示“这个政策好,可惜没赶上”。
值得注意的是,高考改革此轮已是第五批。第一批和第二批采用“3+3”高考模式,即第一个“3”为语文、数学、外语,第二个“3”为3门选考科目,包括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第三批和第四批皆为“3+1+2”模式,包括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
什么是“3+1+2”模式?
“3+1+2”模式即:“3”指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指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3门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按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3+1+2”模式打破了传统的文理科“固定组合”考试模式,给了学生更多的“选择权”。改变了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录取学生的模式,向“两依据、一参考”招生录取模式转变。突破了单一高考录取路径,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转变。值得注意的是,如此改革之后将不再有文理科的区分,“3+1+2”模式下共有12种组合方式可供学生自主选择,文理交融,有利于考生扬长避短,增大考生的选择空间。那选了不同科目但是考了同样的分数怎么办?宁夏教育考试院院长夏鑫表示,假设考生甲选考思想政治,考生乙选考化学,两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的成绩排在全区所有选考思想政治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的成绩排在全区所有选考化学考生的第1000位。若简单地将他们的成绩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既不科学也不公平。因此,需要将再选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规则转换成等级分,转换后考生再选科目成绩排序不变,解决了再选科目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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