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新洲区的宋女士很郁闷。她和丈夫感情破裂去办离婚,意外发现自己有两个"丈夫"......
宋女士告诉记者,她2005年10月和丈夫在新洲区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与丈夫感情破裂,近日准备办理离婚手续,于是来到了武汉市新洲区婚姻登记处。武汉市民宋女士告诉记者,工作人员说她名下还有一段婚姻,是和一个台湾籍的人。
更让宋女士疑惑的是,2016年因为没有找到原始的结婚证,她和老公还特意到武汉市新洲区婚姻登记处补办了结婚证,当时工作人员也没有告诉她,她的婚姻状况存在异常。
武汉市民宋女士:这是我2016年补办的结婚证,2016年我把名字更改了,但是身份证号、地址都是一样的。
左图为宋女士2016年补办的结婚证。
宋女士说,因为名下同时存在两段合法有效的婚姻登记,不但导致她现在办不了离婚手续,还涉嫌"重婚"。
左图为宋女士名下另一段婚姻(2004年登记)
武汉市民宋女士:现在不是说我要离婚了,我现在要恢复我的名声。我不知道这段婚姻从哪里来的。
记者来到武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表示,经过查询,宋女士名下确实有两段合法有效的婚姻登记记录,一个是2005年10月她和丈夫在新洲区办理的婚姻登记,一个是2004年在武汉市婚姻登记处办理的涉外婚姻登记。
宋女士和丈夫2005年在新洲区办理的婚姻登记
2004年在武汉市婚姻登记处办理的涉外婚姻登记
武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了原因。
武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因为港澳台地区和涉外婚姻登记是另外一个系统,国内婚姻登记又是一个网。2019年湖北省民政厅把涉外婚姻信息并到我们系统里来了,就是因为联网了才发现有这个问题。
工作人员表示,经过查看原始档案资料,发现宋女士当初在武汉市新洲区办理婚姻登记时,户口本上面的个人信息写的是已婚。
武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当时婚姻登记的承诺制,宋女士写了单身未婚承诺,就办理了结婚证。
武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
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民政部专门有个文件,这个文件明确了当事人在办理婚姻登记的时候,婚姻登记的状况以当事人的声明为主。声明当时是未婚的身份,宋女士承诺她是未婚,不然新洲区婚姻登记处不会发结婚证。
由于两条婚姻登记上的个人信息重叠,而那名台湾籍的男子又联系不上。根据民典法,撤销虚假信息婚姻登记的应当由法院做出判决,因此民政局建议宋女士以法院起诉的形式解决此事,民政局也多次跟法院进行协调。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调取了对方办理婚姻登记时的指纹记录与宋女士进行比对。
武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说,当时对方登记时的指纹留的不全,导致指纹比对不上,无法判明。
武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
但是调取后发现当时登记的指纹按得不全,这样就不具备鉴定的条件,所以鉴定没有成功。
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无法证明2004年办理涉台婚姻登记时的女子跟宋女士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在指纹比对不上的情况下,鉴定机构提出了一个方案,宋女士提供自己2004年的笔迹签名,再进行比对,通过鉴定来进行排除。目前民政局还在继续协调其它证明路径,也希望宋女士能够提供证明材料。一旦确认不是同一个人,法院就可以做出撤销错误婚姻登记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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