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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连州3儿童溺亡公园案一审开庭 矛头指向管理者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9-11-06 13:52:42   作者:淇
今年8月份,广东连州大云州共公园,有3名儿童发生溺亡事件引发关注,儿童在公园游玩却不慎掉入公园水池中,属于哪方责任?近期,关于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案一审,已完成审理。
今年8月,大云洲公园发生3名儿童溺亡事件。其中一名溺亡儿童的父亲邱先生指出,事发地公园临水斜坡路段附近,没有围栏,公园缺乏安全措施是孩子溺亡的原因。事发后,溺亡儿童家属将园方诉至法院。据介绍,8月末,事发斜坡路段已新装护栏。

11月1日9时许,由此事而起的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案在连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原告为其中两名溺亡儿童的父母邱先生和赵女士,被告为广东汇通承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广东汇通承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连州绿化服务分公司、连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据了解,被告方三个被告中,其中两个共同委托了律师到庭,另一个被告缺席。
庭审双方的焦点主要是:公园洲头部分是否需要安装护栏;对于开放式、免费的公园,管理者承担的安全保障责任是否要和收费的公共场所相区别;对于受害人死亡,公园管理者是否有过错。
据悉,目前该案较于负责,庭上并未给出审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