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据消息报道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通气会在广东省教育厅举办。记者从会上获悉,从2019年4月8日起,广东省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以下简称择业期)政策,同时取消暂缓就业政策,有效期3年。
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在广东省就业、升学方面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待遇。其中,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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