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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50元被判10年 真是一时失足千古恨啊!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8-12-13 08:25:22   作者:凌

  12月13日报道,据悉今日一民年满18岁的小年轻,因为抢劫50元而处罚有期徒刑十年,这究竟是怎么一会事呢?

  据了解事情发生在江西南昌,一名18岁小伙罗某因认为女朋友被范某调戏,与两名同伴闯入范某家中对其进行殴打捆绑。罗某等人离开范某家中之后,其中一名同伴提出问范某拿点钱。随后,罗某三人返回再次殴打范某,抢走了范某钱包里的200元现金。三人在下楼离开时遇到了范某堂哥并对其实施殴打,还摔坏了范某堂哥一部价值999元的手机。最后,罗某在抢劫的200元中拿了50元。

  1月31日,3人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罗某等三人的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此案一审机关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一审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判处罚金一万元。

  看到判决结果,罗某不服,遂提起上诉。罗某的代理律师李长青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罗某实施行动的最初目的是因为女朋友被范某调戏,想教训范某报复发泄,之后抢劫200元只是冲动行为,应该按照寻衅滋事来判处,量刑为1至2年。

  据了解,随后在今年11月20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二审结果: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构成抢劫罪,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网友,真是一时失足千古恨啊!如今后悔也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