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消息,据悉近日武汉将推出新版物业条例,其中加强了将增加狗患治理规定,两次受罚者将纳入严重失信名单,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据悉为了解决近几年中国各个城市“狗患”问题的愈加严重,越来越多的城市拿出了新的应对整治措施。
据了解此次,新版物业条例规定,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业主、物业使用人携犬只出户的,应当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
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因违反本条例养犬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纳入严重失信名单。严重失信者将被限制任职资格,限制授予荣誉和融资信贷,限制高消费以及出境。
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养犬行为的管理,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处理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其中,对物业服务企业也提出了严格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如果有物业服务企业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据悉从明天(16日)起,成都市公安机关将会继续接力,对市限养区范围内的禁养犬只开展收容处置工作,严禁一户多犬、养禁养犬、养无证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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