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山市委批准,中山市纪委监委决定对博爱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王莹(副处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莹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组织纪律,逃避组织监督管理;违反廉洁纪律,伙同他人经商办企业;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好处费,涉嫌受贿犯罪。
王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泯灭,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生活上放纵,目无党纪国法。对党极不忠诚、极不老实,在得知其违纪违法问题败露后,竭力伙同他人串供、制造假象,处心积虑瞒天过海,意图逃避组织审查调查。阳奉阴违、欺骗组织,自由散漫、视纪律如草芥。
不如实报告个人外出去向,擅自办理出入境通行证出入国境;未吸取本人违规获取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受处分的教训,故技重施,暗地里指示他人为配偶办理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想方设法逃避组织监管,当隐形“裸官”,是典型“两面人”。人前攀附领导、巴结奉迎不知耻,人后穷奢极侈、放纵糜烂不检点,在婚姻存续期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贪欲膨胀、擅权妄为,挖空心思钻营巧取,接受他人给予的干股,隐名伙同他人开公司,利用职权帮助自己的公司承接与博爱医院有关的业务,把国有资金和财产当成个人肥油满溢的“钱袋子”,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将救死扶伤的医疗机构当成发家致富的生意场,在医院工程项目建设、后勤服务承包、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过程中,甘愿被社会老板收买役使,披着医者仁心的外衣收着黑心回扣,搞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上梁不正带坏医院风气,医院管理混乱,乱象丛生。
漠视群众利益,长期进行利益输送和利益交换,把组织交给的“责任田”当作个人的“自留地”,恣意让渡手中的公权力,为一己私利甘当傀儡,放任和配合他人继续插手医院设备医药采购和基建项目等管理事务,沆瀣一气,利益共沾,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明知组织正对自己开展调查,仍不忌惮、不知止,利欲熏心,大肆收受贿赂,贪婪成性,置党纪国法而不顾,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察委办公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莹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