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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租车调价 本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8-05-11 16:56:05

  9日下午,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广州市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标准终于定局。新标准将于本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根据《通知》,广州市巡游车运价实行同城同价:起步价为首3公里12元;续租价为超过3公里部分每公里2.6元;增设夜间服务费(23:00- 次日 5:00),按续租价加收30% 。

  根据《通知》,广州将进一步完善巡游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行业服务质量及监管水平,加快推进巡游车行业深化改革及网约车规范管理工作,推进计程计价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和健康稳定发展,有效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巡游车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明码标价工作,确保本次运价优化调整后营运增收全部归驾驶员所有。

  据了解,《通知》的有效期为5年。已调整计价器并更换明码标价签的出租车按新运价标准执行。原广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出租车起租里程问题的通知》(穗价〔2002〕231号)、《关于调整出租车空驶费起收里程标准问题的通知》(穗价〔2004〕230号)、《关于我市取消出租汽车燃油附加、建立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穗价〔2011〕183号)同时废止。

  新标准的士收费:

  ●起步价:首3公里12元;

  ●续租价:超过3公里部分,每公里2.6元;

  ●候时费:巡游车营运时速低于10公里,每小时44元;

  ●返空费实行阶梯附加,15至25公里按照续租价加收20%,25公里以上按续租价加收50%;

  ●增设夜间服务费(23:00-次日5:00),按续租价加收30%。

  新运价与燃料 价格联动机制

  ●车用LPG零售价格每变动0.69元/升时,巡游车起步价相应同向变动1元。

  ●基准气价区间为3.51元/升至4.20元/升(基准气价区间中点为3.85元/升),基准气价区间对应的巡游车起步价为12元/3公里。

  ●联动周期采用滚动计算方式确定燃料价格加权平均值,每月对过去6个月的燃料价格加权平均,当加权平均燃料价格达到运价联动启动点时相应调整运价。每两次运价调整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达到启动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条件时,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交委发文执行,并在主流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告实施,不再另行召开价格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