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措施》,广州一方面将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比如重点引进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物流供应链、支付结汇、海外仓等服务企业。在广州设立综合型、职能型或地区总部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符合市总部企业认定条件和标准的,可享受总部政策。符合电子商务、物流、信息等产业扶持政策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可享受有关政策。
另一方面,培育一批本土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结合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广州将认定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对经认定的示范企业,海关可优先培育、认证为高级认证企业。对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的,优先办理货物申报、查验、放行、加急通关手续,对其进出口货物实行较低的查验率;检验检疫部门在其原管理分类上提高一级管理,在监管频率和抽检批次上给予便利;国税部门优先办理出口退(免)税,将其纳入无纸化管理等。
广州还将建设一批特色综合园区,以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南沙保税港区、广州保税区为试点,探索打造生鲜、冷链产品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枢纽。支持和鼓励园区创新开展B2B业务,推进线下园区智能卡口建设,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转运商品便捷、规范出入。
同时,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建设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或产业带。比如,支持花都皮革皮具市场利用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政策优势,建设成为特色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
广州还将认定一批市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对认定的产业园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奖励扶持,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一批B2B示范区、O2O体验示范区和质量安全示范区。对获得示范基地称号的园区给予奖励。
《措施》提出,广州还将运用股权投资方式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整合电子商务发展资金,引导社会资本设立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将跨境电子商务作为重点投资领域,发展产业供应链金融、在线金融、在线保险等。
此外,广州还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跨境电子商务纳入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范围。申请中央、省专项资金支持广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仓租补助等形式,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清远编辑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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