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国家下达广东“十三五”期间20.5%或以上的碳强度降幅,与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七省(市)的目标并列全国最高。此外,国家提出全国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规划》提出,支持珠三角城市、省内优化开发区域碳排放率先达峰,推动部分重化工业碳排放率先达峰。这意味着广东部分地区可能比全国早10年实现碳排放达峰。
《规划》还从打造低碳产业体系、建设低碳能源体系、加强碳汇建设、控制工业领域和交通领域排放、提升气候变化适应能力、深入开展低碳试点示范等方面部署了实施措施。
2020年天然气利用规模翻一番
节能与降碳息息相关。根据《规划》,广东将实施能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行动,对新上、改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最严格的节能审查制度,严格限制高耗能产业扩张。
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38亿吨标准煤以内,单位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7%。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6%。
对此,广东将建设一批低碳能源体系重点项目。如阳江核电、台山核电站一期、汕尾陆丰核电一期、惠州核电一期等工程,到2020年,核电装机容量达到1600万千瓦。发展天然气发电和分布式能源,到2020年,实现天然气利用规模比2015年翻一番,达到约300亿立方米。建设风电约800万千瓦,建设太阳能发电约600万千瓦。
对低耗能低排放汽车实施补贴
交通领域是城市碳排放的重要来源。《规划》提出,广东将推进公交城市建设,通过加快主要城际轨道交通网建设,实现珠三角城市群1小时通达,并加快粤西轨道交通建设。
落实公交优先政策,提高公交系统的准时性,实行交叉口公交优先通行。加快绿道网络建设,优化居民步行环境,建立和完善“共享单车”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自行车在短途出行以及公共交通的始末端交通方面的作用,形成以“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为主体、出租汽车为补充的绿色出行系统。到2020年实现特大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出行比例超过60%,城市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平均分担率(指选择公共交通占总出行量的平均比率)达23%。
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大力推广应用包括纯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机动车在内的新能源车。继续实行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政策,对小排量低耗能低排放汽车实施补贴金制度,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累计超25万辆,其中私人乘用车领域累计超20万辆,全省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占全部公交车比例超过75%,珠三角地区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占比超过85%。
打造绿色生态资源综合交易平台
在多年碳交易试点的基础上,广东在“十三五”将继续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包括完善配额总量设定和分配机制,做好试点配额发放和履约工作,确保试点市场平稳过渡到全国市场。加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监管,充分发挥省级PHCER作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有效补充作用。
全国碳市场或于年底前启动。广东将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积极协助国家建设配额注册登记系统、报告核查系统、交易系统等平台,配合国家开展全国碳市场配额预分配工作。
根据《规划》,我省将支持碳排放权交易所探索开展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新能源汽车配额、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交易,打造绿色生态资源综合交易平台。加快研究设立以碳排放权、CCER为交易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
加强碳汇建设方面,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0.5%,森林蓄积量达到6.43亿立方米,珠三角九市全部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到2020年,建成各类湿地公园280个,全省湿地保护率达52%。
(清远编辑J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