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存在“三大风险”
现代社会风险因素增多,事故、意外、疾病、灾害无处不在。而医疗费用的高企、巨额赔偿的压力、失能导致的困境,都会吞噬人们的幸福生活。为了让消费者及早认识风险,做好风险管理,防止“因病致贫、因灾返贫”,广东保监局对生活中的“三大风险”作出提示,建议广大消费者应予以注视,并通过保险保障机制分散风险。
首先,是重大疾病风险。我国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比例较高,而重大疾病涉及的费用不仅包括治疗费用,还包括康复费用、丧失工作能力后的收入损失等。市民在需要长期治疗时,自身和家人均可能会因高额的医疗费用陷入贫困。
其次,是交通事故风险。开车出行,已成为人们常见的交通方式,但开车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双方人员受伤,甚至致人伤残或死亡,涉及的高额赔偿,可能会让自身和家人无法承受,对双方家庭生活造成严重的困扰。
最后,是意外伤害风险。古人有云“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人们不可避免随时面临意外事件的侵扰,包括撞伤、摔伤、扭伤、烫伤、溺水、触电等,不管是伤害别人,还是伤害自身,均对生命或财产产生不利影响。
谨记科学投保“四大原则”
“保险以保障为基础,具有与其他任何产品不同的特点。银行存款、股票、基金、房地产等,只能缓冲风险,而不能转移风险。保险具有转移风险的功能。针对不同需求的人,用途也不一样,我们应科学规划自己的保险。”广东保监局指出,广大消费者在投保时,需要注意以下“四大原则”。
一是结合自身需要,坚持自主消费。市场上保险产品很多,要坚持自主消费,不能人云亦云、盲目投保,要针对自身和家人的年龄层、风险状况等选择适当的产品。广东保监局指出,消费者在选择保险时,第一个问自己的问题应该是:“我需要什么?我想让保险为我分担什么?”
二是结合收入情况,坚持量入为出。个人购买保险的预算应根据年收入水平确定,量入为出,选择适当的保额,避免少了保障不足、多了又影响日常生活消费。投保时,应理性分析购买能力,要对自己的收入、支出、保障等全面合理规划。
三是结合家庭状况,坚持科学顺序。原则上家庭买保险应先保经济支柱,再保孩子;先买意外险、健康险(重疾险、医疗险)等保障类产品。很多人只想给孩子买保险,觉得大人没必要。其实,如果家庭支柱发生事故,如何给孩子续交保费、家庭以后的生活如何承担等风险均应列入投保的考量范围。
四是结合保险合同,坚持明白清楚。尽管保险合同专业又枯燥,但一份比较常见的保险合同,还是有很多方面是人们能一目了然的。投保时,所获得的保障仅以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为准,切勿轻信口头介绍和承诺。亲笔签名之前,至少看清“四要素”:合同性质(是保险产品还是银行或其他理财产品)、责任范围(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特别约定)、缴费要求(一共缴多少年、年缴多少)、退保规(退保损失、现金价值、犹豫期)。
(清远编辑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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