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内设机构
取消行政级别
对高校申请设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所列专业及尚未列入该目录的新专业,省教育厅负责汇总上报教育部进行备案(审批),不再进行初审。加强本科专业设置信息服务,定期发布全省本科专业结构分析报告,提出鼓励增设专业和建议暂缓增设专业名单。除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外,高职院校可根据本校实际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需求,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划要求,自主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有关情况报省教育厅备案。
此外,《意见》还明确,改进省属高校差旅会议管理,省属高校可根据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实际需要,按照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制定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确定差旅费和会议费标准。
高校职称评定
师德“一票否决”
对于备受关注的高校职称评审,《意见》明确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高校自主制定本校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等系列职称评审的操作方案、评审办法和评价标准。由高校自主组建评审委员会及评审专家库,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组织职称评审、自主评价、按岗聘用,对评审通过并经高校审核确认的人员纳入全省统一系统管理服务,发放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条件不具备、尚不能独立组织评审的高校,可采取联合评审的方式。
不过,《意见》要求高校要将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职务)评审、岗位聘用的首要条件,对有师德禁行行为的,师德考核不合格,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对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和科研为主型等不同岗位教师进行分类评价。要提高教学业绩在职称(职务)评聘中的比重。对特殊人才通过特殊方式进行评价。
实施意见
对高校申请设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所列专业及尚未列入该目录的新专业,省教育厅负责汇总上报教育部进行备案(审批),不再进行初审。
鼓励高校推进内设机构取消行政级别的试点,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
从2017年起,适当提高理学、工学、医学、文科相关学科、非通用语言相关专业生均拨款折算系数。
省属高校可根据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制定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确定差旅费和会议费标准。
明确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高校要将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职务)评审、岗位聘用的首要条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对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和科研为主型等不同岗位教师进行分类评价。
完善高校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划分,落实将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纳入财政授权支付范围政策,逐步实现省属高校人员工资薪金由学校自主发放,不再由财政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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