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8月13日电(记者贺林平)日前,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集中曝光了影响公共安全的100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布的内容具体到单位名称、责任人、地址、主管部门和具体火灾隐患等。此举旨在加强消防责任制,让重大火灾隐患“亮亮丑、见见光”,让有问题的单位“红红脸、出出汗”。
近年来,广东城镇制造业、仓储业、服务业迅猛发展,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逐年递增,“城中村”、“三合一”和出租屋大量存在,传统和非传统致灾因素激增,火灾防控工作面临着巨大挑战。上半年,广东省共发生火灾1.5万起,平均每天70多起,财产损失达2.2亿元,共造成79人死亡,73人受伤,与去年同期相比,亡人、伤人分别下降13.19%和8.75%。
针对此,今年5月27日起至10月10日,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部署开展为期近5个月的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紧盯六类区域(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以及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和四类单位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开展排查整治,确保重大节点、敏感时段、重要部位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截至目前,全省共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单位721家,整改销案248家,政府挂牌479家。
行动中,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共公布了100家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整改进展慢的单位,让重大火灾隐患“亮亮丑、见见光”,让有问题的单位“红红脸、出出汗”。基于此,今年广东省政府挂牌督办了21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镇街,将火灾隐患重点地区验收情况纳入到省政府对各地消防工作考核内容中,对验收不合格地区责任人实行责任倒查,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队伍建设方面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不摘牌就摘帽”。21个省政府挂牌督办镇街共投入整治经费4亿多元,排查单位场所9.8万多家。
此外,记者还获悉,今年7月份,广东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细化了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消防宣传教育职责。《意见》明确,到2015年,珠三角各地市至少建设2条消防宣传示范街和2个消防主题公园,其他地市和县级行政区(东莞、中山各镇街)至少建设1条消防宣传示范街和1个消防主题公园。
其中,广州市根据老城区、城中村的实际,推广微型消防站建设,6年计划新建5424个微型消防站。探索政府专职消防队职业化模式,省政府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在机制、体制、编制建设上实现历史性突破。加强消防装备和队站建设,针对高层、地下建筑、石油化工、轨道交通等,重点配备60米以上高喷消防车、路轨两用消防车、消防水囊等车辆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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