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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允名誉权案胜诉,要求对方道歉并赔偿。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9-02-28 13:07:27   作者:蓉

  2月28日,据消息报道26日演员费霞(艺名:林允)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被告徐**因发布侮辱、诽谤费霞的博文,被判令构成对费霞名誉权的侵犯,须在其微博主页置顶位置持续十五日向费霞公开致歉,并赔偿费霞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25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