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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姿购房案宣判 可以用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8-11-24 09:57:32   作者:凌

  11月24日消息,据悉今年在3月29日,秦凯何姿两人正式在北京市朝阳法院起诉房屋卖家罗女士。法院审理后认为,《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系卖房人罗女士因自身原因持续无法取得涉案房屋房产证致使双方之间《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进而引发后续纠纷。

  就在昨日,11月23日,朝阳法院对秦凯何姿买房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卖房人罗女士退还何姿定金70万元,另赔偿损失160万元。宣判后,何姿一方的诉讼代理人表示不会上诉,而被告罗女士方面则称需要考虑一下。

  据悉,罗女士虽抗辩称,《买卖合同》不能履行非其主观故意、属于无法掌控的意外情况,但结合庭审查明的情况,罗女士2012年购买涉案房屋时并不具备北京市购房资质,其对该情况应是明知的,但是其与何姿签约时无证据显示罗女士已明确告知何姿上述情况。“其实也没有什么满不满意吧,就是离我们损失的肯定是差得很远很远。”秦凯在得到判决结果后对媒体表示。“但是我们也是希望通过这件事情,然后有遇到碰到类似问题的一些朋友们,也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