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消息,据悉之前有消息报道,“广东一女子因海外代购被判处10年,罚款550万元”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让不少人觉得这利润真的太吓人了!
据了解昨日上午,北京四中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一名名为应某今年52岁,浙江人,经商。专门做代购各种品牌的奢侈。据悉近期代购了奢侈品手表、项链、化妆品、包等货物,但入境时未走申报通道,偷逃应缴税额达74余万元。庭审中,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应某认罪认罚。
还坦言,自己曾当选其所在县的政协委员,但因为长期在国外,两年前已不再担任。
从此次起诉书显示,应某此前受过一次行政处罚,2017年5月12日,因携带超量消费品入境,应某被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警告,罚款人民币22900元。“我自愿认罪认罚。”应某口中的认罪认罚的案件发生在今年6月。
经北京海关关税处计核,应某偷逃应缴税额共计人民币743238.67元应某于2018年7月18日在接到北京海关缉私局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案发后,应某家人代缴罚金80多万元。
“当时我和儿子一起回国,他放暑假回国探亲。”应某在庭上说,自己带了5块手表,品牌包括了理查德米勒、艾美、欧米茄和天梭等品牌。据悉,涉案的理查德米勒手表价值为16万多欧元,欧米茄手表13万多欧元。
应某说,理查德米勒和艾米两块手表是有偿代购,代购费用共4000元,其他的衣物、化妆品和宝格丽项链、LV包等物品用三个行李箱托运,是帮他人带回国。“我大概知道超过一定价值就要申报,但当时没有走申报通道。”
“我拉着行李箱出来,查完护照之后,海关人员就检查我行李箱了,他们发现了空表盒。”应某在庭上接着供述,“过关之前,手表我都从表盒子里拿了出来,除了戴在自己手里、装在口袋里,我还让儿子戴了一块,一是防止被偷,而是防治被查。”
据检方出具的证据显示,被查时,应某称表盒是自己花200元买的,但是海关人员告诉应某,将手表和表盒分开是典型的藏匿行为,况且行李里还有发票,劝他尽快将表交出。“我在国内开了两家KTV和一家宾馆,在国外也开了一家KTV,我不是干代购的。”应某称自己主业是经商,否认自己靠代购为生。“我还患有颅咽管疾病,在看守所曾三次发病。”
应某最后陈述,“我法律意识淡薄,对检方的定罪量刑建议没有异议。”“非常后悔,以后肯定不会犯类似的错误。”据悉,本案并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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