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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稻香村标识事件最新消息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8-10-13 15:04:08   作者:凌

  10月13日消息,据悉昨日有媒体报道称,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法院对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苏州稻香村)诉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北京稻香村)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要求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侵害商标权的行为,并要求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糕点商品包装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同时,赔偿苏州稻香村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人民币115万元。这是怎么回事呢?不少网友纷纷议论。

  据了解事实上,南北稻香村在商标方面的纠纷已长达十年。此次法院判定“稻香村”字号及商标在先专用权的所有者苏稻获胜,从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商标注册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发展。据悉,苏州稻香村创立于公元1773年(清乾隆三十八年),持续经营245年,拥有“稻香村”字号的在先使用权,是国家首批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稻香村苏式月饼”制作技艺被列入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对“稻香村”品牌已构成良好的商誉积淀。在本案中,法院认定,经过多年的持续使用,苏州稻香村享有具有极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稻香村”注册商标权。据了解,一直以来北京稻香村主要以服务北京市场为主,仅在北京设有1个生产加工中心,区域化较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