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部分网友爆料“杨烁疑似出轨”及“杨烁方不同意降低片酬就罢演”等传闻。对此,杨烁方委托律师发布声明,称以上均属不实传闻,已涉嫌侵犯对杨烁名誉权,请立即停止转发、转载等行为,也将对不实言论的发布者依法追责。同时,杨烁及其工作室坚决拥护国家广电总局对影视行业的管理规定。
律师声明全文: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杨烁先生及其工作室(以下合称“委托人”)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就近期部分媒体、网络用户针对杨烁先生发表的不实言论事宜,公开发布本律师声明。
本所律师注意到,自2019年4月15日始,部分媒体、网络用户未经审慎核实,陆续散布、发表针对杨烁先生的爆料内容,内容包括“杨烁疑似出轨”、“杨烁方不同意降低片酬就罢演”等。上述不实内容通过新浪微博平台、微信平台、百度新闻、社区论坛等网络媒体平台进行传播,所涉转载、评论内容中不乏针对杨烁先生的侮辱性、诋毁性言论。
我们鼓励社会公众以正当方式对杨烁先生进行监督,但反对一切以爆料、操纵舆论为手段的恶意炒作、牟利或肆意报复行为。同时,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人格尊严应受法律保护,禁止用诽谤、侮辱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而前述媒体及网络用户未经审慎核实公然发布不实言论之行为,已涉嫌构成对杨烁先生名誉权的严重侵犯,使得公众对杨烁先生职业道德产生重大误解,须依法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有鉴于此,本所律师根据委托人授权,在此严正声明如下:
1.正告发布及转载上述不实言论的相关媒体及网络用户立即停止转发、转载、链接等侵权行为,避免因侵权等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害进一步扩大。
2.本所律师将持续关注网络动态,查实所谓爆料来源和目的,对相关侵权内容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并将根据委托人之进一步指示针对上述不实言论发布者、怠于停止侵杈行为的转载者依法提起诉讼或控告,追究相关行为人的民事及可能涉及的刑事法律责任。
3.杨烁先生及其工作室坚决拥护国家广电总局对影视行业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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