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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6名女生校园欺凌遭遇判刑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9-10-22 14:13:17   作者:劲

近日,由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陈某等人强制侮辱案在镇海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6名被告人被判刑。其中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董某、卢某、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韩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王某因情节显著轻微,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2018年11月某日深夜,宁波某学院学生董某、卢某、叶某、王某、韩某等人伙同校外人员陈某经过事先商量策划,以同学小江(化名)人品不好、怀疑其勾引同学男朋友为由,在该校宿舍内对小江采用口塞纸巾、绑皮带、脱衣拍视频发微信群、灌酒、强迫抽烟、剪头发、身上写侮辱性语言等方式进行凌辱,并通过拳打脚踢、扇耳光、扯头发等方式对小江进行殴打。欺凌、殴打行为持续了数小时。第二天早上,小江趁看管其的董某睡着时,向宿管阿姨求救,并报警。随后,警方将6人抓获归案。后经法医鉴定,小江已构成轻微伤。

承办检察官介绍,这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欺凌案。此案极大影响了小江的学习、生活,原来挺活泼的一个姑娘现在长时间不敢去上学,不敢和同学接触,不敢参加社团活动,戴着口罩才敢出门。小江曾经说,她现在走在路上都会有那种被人关注、被人盯着看的感觉,总感觉有人在背后议论她。

在审查该案时,检察官发现该学院在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涉案学生容留校外人员留宿女生集体宿舍,并伙同校外人员在晚上就寝时间在宿舍内对被害学生实施了长达数小时的殴打、凌辱,而宿舍管理人员从始至终都未发现。本案中的涉案学生都是在酒后滋事,因一点未经证实、仅靠臆想的争风吃醋就策划、组织、实施对被害人殴打、凌辱,不仅未意识到自己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底线,甚至还将殴打、凌辱视频上传微信群进行扩散。而且据涉案学生反映,其在校期间也曾经被其他人欺负过,也欺负过其他人,还见过其他人被欺负,可见该学院的校园欺凌现象并非个例,学院在思想品德及法治教育方面严重缺位。

为了杜绝类似案件再次发生,贯彻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精神,镇海区检察院针对该学院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学院加强校园管理,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位置的安全监管,切实规范学生宿舍管理,严格执行宿舍封闭管理及巡查制度,并认真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同时,要加强思想品德及法治教育,系统性、普遍性开设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知识等课程,将法律常识教育融入日常教学,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同时还建议学院建立学生心理健康与危机干预机制,配备足够的辅导员,建立专门的心理咨询室等。

收到检察建议后,学院表示将认真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及时部署落实防治校园欺凌措施,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