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据消息报道近日,一张以惠州学院为名头,加盖惠州学院体育学院公章的通报在微博上流传。通报显示:“2019年5月14日下午第5、6节《青少年发展与学习心理》2018级某学生迟到4分钟,在本科审核评估期间严重的影响到学校的规章制度,根据学校的规定,给予开出(除)学籍处分。鉴于本人初犯并认识态度较好,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大学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评先、入积极分子、入党等一票否决。”
近日“广东惠州学院学生被曝因迟到4分钟被处分”一事,5月16日晚,惠州学院发布情况说明称,该校体育学院该生当日迟到情况属实,但网上流传的处分通报“纯属辅导员张某某个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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