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清远传媒网 > 校园新闻 > 正文

教师殴打环卫女工 为人师表的老师为何越来越少?

清远传媒 www.gdqynews.com   发布时间:2017-10-06 14:21:23   作者:胡

据报道,10月4日下午,一男一女在陕西科技大学殴打环卫女工。其中女的推搡环卫工,并且叫嚣:我挣多少钱,你挣多少钱,你挡着我挣钱。一个自称是打人男子助手的人称,打人男子是农村出身,在美国和日本待了几年才回国,不了解国情才打人的。
      

陕西科技大学随后在官方微博回应称,我校教师葛某与一名校外承包垃圾清运人员发生冲突。事件发生后,学校高度重视,认为葛某的行为违背教师的职业道德,决定暂停其岗位工作,要求其积极配合处理。学校立即成立专项工作组,安排学校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此事件开展调查。

对于学校的回应,有网友并不满意,认为应直接将打人教师开除。但从保护当事人基本权利,以及依法依规处理违法违规人员的角度看,学校的处理并没错。应先由司法机关调查,学校再根据调查结果做出进一步处理。

从媒体曝光的事实看,当事教师殴打环卫工人的事实是存在的,但起因、伤害后果还不清楚,有待公安机关的进一步调查。而由于此事是非教育事故和学术问题,学校对当事教师做出处理,需要依据司法机关的调查结果,而不是由校方代替司法机关进行调查。这会混淆司法与学校的界限。

 

每次涉及高校教授(教师)的事件发生后,舆论都期待高校对当事人进行快速处理。这种情绪可以理解,尤其当涉事者行为比较嚣张时,就像这起打人事件中,打人者“我挣多少钱,你挣多少钱”的叫嚷就明显歧视环卫工人,而“在美国和日本待了几年才回国,不了解国情才打人”的辩解更令人愤怒:难道在国外不可以随意打人,在国内就可以打人?打人是因不懂国情,这是什么谬论?但即便其言行可憎,也需按照合法的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因此,对于陕西科大怎么处理这名殴打环卫工人的教师,大家不妨耐心等待。司法机关和学校既要接受舆论监督,又要避免舆论对调查处理的干扰。
(清远编辑:h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