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比他们一学期多交1500元,而且不仅是这一学期,小班、中班、大班,三年都是这样。”王先生觉得很不公平。他质疑,幼儿园学费究竟有没有一个标准?为什么同一个班的孩子要有两个收费标准?
针对这一质疑,市教育局局长郭毅浩在节目中给出了解释。“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郭毅浩说,2012年,省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就出过一个关于幼儿园收费的管理意见,上面曾提过一个明确的要求,民办幼儿园收费须备案,经过报备后两年内不得变更。
“也就是说,你的孩子在上小小班的时候,幼儿园就应该告知小班、中班和大班收多少,这个标准是不能改变的。”后来,市物价、教育行政部门又根据这一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明确在幼儿园期间收费不得改变,来保护入园孩子的切身利益。“因为收费标准一般会往上走。”
去年1月1日,根据省物价、教育部门相关要求,民办非普惠幼儿园自己根据市场定价,但同时明确,上述2012年的文件要求必须还要执行。
“换句话说,王先生的孩子今年收费6900元,明年如果幼儿园提到7500元,那么新入学的孩子就按新的标准收费,王先生的孩子还是按现有标准收费。”郭毅浩表示,在教育收费方面,教育行政部门、物价部门会非常关注。
(清远编辑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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