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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父母将俩儿子仍学校后失联 4年仅见一次家人

发布时间:2017-07-31 15:23:05 | 浏览次数:179
两个孩子在学校老师家吃饭 黑龙江省双鸭山林业学校有这样一对特殊的住校兄弟,4年多来,两兄弟的家长几乎没有来看过孩子,孩子一直被留在学校生活,学习费用也由学校负担。当地学校所属的林业系统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孩子的奶奶多年来一直失联,父

  两个孩子在学校老师家吃饭

  黑龙江省双鸭山林业学校有这样一对特殊的“住校兄弟”,4年多来,两兄弟的家长几乎没有来看过孩子,孩子一直被留在学校生活,学习费用也由学校负担。当地学校所属的林业系统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孩子的奶奶多年来一直失联,父亲失联,母亲没有抚养能力。老师表示,过去4年里,只有孩子的母亲曾来看过孩子两次。两个孩子学习努力,但是仍期盼能和家人生活在一起。民政部门的负责人称,会继续寻找孩子的父母,早日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两兄弟无家可归

  在学校已住4年

  今年12岁的张柱和10岁的张明(均为化名)是亲兄弟,分别上小学四年级和三年级。在学校中,上课时他们认真听讲,看上去和别的孩子没有什么不同,但是放学后,其他孩子被家长接回家,两兄弟却一直留在学校。事实上,他们已经有很多年没能真正体会到“家”的感觉了。

  两兄弟所在的学校隶属于双鸭山林业局,学校设有小学部、初中部和高中部三个教学部,并下辖一所幼儿园,是一所全日制的寄宿制学校。双鸭山林业学校副校长赵士加向记者回忆,2013年,两个孩子的奶奶将他们送到学校的幼儿园,“刚入学的时候,他们的奶奶还管他们,每天正常接送孩子上下学,到了暑假,孩子的奶奶就没有来接过孩子。”

  赵士加说,当时校方联系了孩子的奶奶,对方声称在外地没法来接孩子,也没有其他人能来照料孩子。于是,两个孩子被学校委托在老师家度过暑假,没想到一直住到现在。

  赵士加表示,后来他们调查发现,两个孩子的父母已经分居,孩子跟着奶奶生活,“孩子的爸爸在外地打工,常年不回家。”暑假之后,校方多次跟孩子的奶奶联系,但是对方说自己管不了这两个孩子,随后开始更换电话号码,并搬离了原先的住处。

  父母分居奶奶失联

   4年仅见一次家人

  双鸭山林业学校党支部书记姚雪萍表示,孩子刚入学的时候没有户口,是学校和林业公安局给他们办理了户口。在联系不到孩子的奶奶后,学校曾通过当地的公安局和法院寻找孩子的父母。“当时公安局发现,孩子的父亲在山东有入住信息,但是后来又找不到人了。相关部门也找到了孩子的母亲,但她没有抚养能力。所以后来我们学校就一直承担着抚养他们的责任。”

  据姚雪萍介绍,双鸭山林业学校属于当地林业系统,有独立的民政部门,学校为两个孩子联系了林业系统内的民政部门,给孩子办理了低保和补助。“说实话,这么多年了,学校就是他们的家,我们就把他们当做自己的孩子。”

  张柱的班主任陈老师从二年级开始教张柱语文,她说张柱在班里很开朗、活泼,同学关系很好。不过陈老师说,虽然张柱没表现出来,但她能感觉到张柱对于父母和家庭的渴望:“去年,张柱的妈妈来看过他一次,给他买了些吃的、穿的,这是几年来张柱唯一一次见到家人。见面后不久是六一儿童节,他特别希望妈妈能再来一次,但是他妈妈没有来。”陈老师回忆,六一那天,别的孩子兴高采烈,张柱却趴在桌子上,一直没说话。

  汪老师是张明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她对北青报记者说,每次班里发奖状,其他孩子都说要把奖状拿回家里给爸爸、妈妈,张明就自己把奖状默默放进书包里,他说不知道要拿给谁。

  汪老师说,去年张明的妈妈来看过他后,他就特别想见妈妈。开家长会老师打电话通知家长时,他就跑到老师跟前,问:“老师你能再给我妈妈打一个电话吗?”“我实在不忍心告诉他,我们联系不上他妈妈,只能找各种借口说他妈妈有事来不了。”

  两位班主任介绍,两兄弟基本每天都在学校生活,放寒、暑假的时候其他学生都回家了,他俩白天在学校的幼儿园生活,晚上就跟着高中部的生活教师到高中宿舍休息。

  无法认定为孤儿

  每年花费约一万

  过去4年,两个孩子一直住在学校,生活和学习上的费用由校方承担,“一般一个孩子每个月的伙食费是300元,这个我们学校都是给两兄弟免去了,加上生活用品的费用,每年学校需要付一万多元。”

  双鸭山林业局民政局局长高建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双鸭山林业局是省直企业,和当地政府部门属于两个不同的系统。高局长表示,此前单位从未遇到张柱、张明这样的情况,为尽力帮助两个孩子,双鸭山林业局民政局全程都在参与处理这件事。

  高建林说:“孩子被送来时,孩子的父母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孩子的父亲常年在外杳无音讯,他们的母亲则和别人生了孩子。去年下半年,孩子的母亲来我们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我和她聊了一下午,发现她完全没有抚养能力。孩子的奶奶早年丧夫,现在和别人生活在一起。”

  在了解到孩子的家庭情况后,双鸭山林业局民政局开始和双鸭山林业学校及当地公安部门一起讨论如何处理。由于张柱、张明没有户口、出生证等一系列相关证明,所以林业局民政局首先请示公安局,给孩子办理了户口,户口簿上写的监护人是孩子的奶奶。接着民政局给张柱、张明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户籍证明等相关手续。

  由于两个孩子未满16周岁,所以民政局和银行进行协调商量,给他们办理了存折,以便发放生活费。高局长说,“民政部门曾和当地的孤儿院进行了联系,但根据政策,孩子的父母健在,孩子不算孤儿,无法进入孤儿院。”

  高建林对记者说,目前针对张柱、张明的情况,林业局民政局和校方也有自己的困难和担忧:学校不敢让两个孩子单独出校门,平时都有老师看管着,也很担心孩子生病,害怕他们发生意外。“毕竟孩子的父母都健在,如果出了问题,我们可能要担责任。”

  此外,就是孩子的教育问题,“等到孩子上大学,那学费就高了。”高建林表示,接下来还是会努力和孩子的父母沟通交流,希望能从人性和社会道德的角度感化他们:“我们希望张柱、张明能够健康成长,同时希望孩子的父母能够承担起责任,早日把他们接回去,给他们提供家庭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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