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通报称,20日14时许,绥宁县公安局接到县绿洲中学老师报警称,绿洲中学175班一女生从五楼教室跳楼,伤势严重,跳楼原因不详。接警后,县公安局迅速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刑侦大队及长铺水陆派出所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等工作。
通报称,经查:死者龙某在校表现尚好,但成绩较差。4月20日,绿洲中学组织期中考试,龙某在第一场考试中因作弊受到监考教师批评,事后班主任对其进行了诚信考试的教育。第二场考试后,班上同学发现龙某又有作弊嫌疑并报告了班主任教师。龙某心感不安,留下遗言,于14时许突然从座位站起,从教学楼5楼教室窗户跳楼,在场的同学没有拉住她。随后,120赶至现场实施抢救,后将其送至县人民医院急救,龙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21日,龙某同班同学告诉澎湃新闻,20日上午,龙某考试时被教师发现舞弊,后龙某被教师批评。当天中午休息时间,龙某一直在哭。
4月22日,绥宁县委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说,龙某在期中考试第一场考试期间被发现舞弊,后被教师批评教育,但龙某随后再次被发现舞弊行为。龙某留下遗书后从五楼跳下,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这位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事件正在积极稳妥处置当中,家属情绪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