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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广局新闻报刊司副司长农涛就新闻法规开展讲座

发布时间:2015-12-11 13:35:01 | 浏览次数:164
12月4日上午8时30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副司长农涛开展了以新闻法规为主题的讲座。讲座在广西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西报告厅举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班全体学员参加讲座。 农涛从我国新闻法规的宏观层面展开,深入介绍了我国新闻法

12月4日上午8时30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副司长农涛开展了以“新闻法规”为主题的讲座。讲座在广西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西报告厅举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班全体学员参加讲座。

农涛从我国新闻法规的宏观层面展开,深入介绍了我国新闻法规的构成、现状与新闻从业者应有的法律法规意识。现今我国虽然没有专门的新闻法,但新闻传播的法律法规散见于宪法和各类法律法规中。其中,报刊从业者应该重点了解《出版管理条例》、《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等法规条例,遵守党的宣传政策及纪律,不能“任性”而做违法违规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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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涛为在场学员讲解新闻法规)

有关新闻采编工作的规定包括了言论出版自由、国家安全、社会秩序、保证新闻真实、特殊新闻报道、禁止有偿新闻这六个方面。农涛强调,我国宪法中规定公民具有表达权、知情权和批判建议权,这三种权利也是保障记者采编权利的法律依据。同时,记者要以为大众、社会服务为根本,体现宪法精神。在陈永洲事件中,农涛认为《新快报》记者为了自身利益将公民赋予媒体的权力转而为自身利益服务,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近年来虚假新闻逐渐增多,记者在移动互联网发展的大环境下更要增强工作的严谨性。”谈到新闻真实,农涛认为新闻从业者要严守新闻的真实客观,发现错误更要及时修改,做好内容上的把关。此外,他还就南方都市报记者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事件、《财经》杂志记者王晓璐事件等近年来较为典型的新闻业者违法违规事件进行详细讲解,结合案例向在场学生剖析我国新闻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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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

“希望大家都能做一个清清白白的记者,不愧对自己和家人,更不愧对社会和国家。”讲座在农涛的寄语和现场热烈掌声中结束。讲座结束后,农涛参观新闻传播学院大楼,并与广西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领导班子进行座谈,了解学院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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