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钟厚基 黄若薇)8月30日上午,以《刑法修正案(九)》的理解与适用为主题的研讨会在法学院会议厅顺利进行。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为了全面了解和把握此修正案的新点和亮点,增进法" />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刑法修正案研讨会_清远传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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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刑法修正案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5-09-01 16:08:22 | 浏览次数: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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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钟厚基 黄若薇)8月30日上午,以“《刑法修正案(九)》的理解与适用”为主题的研讨会在法学院会议厅顺利进行。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为了全面了解和把握此修正案的新点和亮点,增进法学界与实务界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和《检察日报》理论部以及方圆杂志社一同主办了本次研讨会。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王世洲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刑法室主任刘仁文教授,《法学评论》主编、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前红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李忠诚,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范明志,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刘为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监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丁维群,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杨学成,《检察日报》编委、理论部主任庄永廉,《方圆杂志》副主编曾宪文,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蒋新苗、法学院院长肖北庚教授、党委书记于峰等法律理论界、实务部门诸位领导和专家学者以及企业界代表共5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与会嘉宾围绕《刑法修正案(九)》中贪污贿赂犯罪新规定的亮点与适用、虚假诉讼罪的认定与处罚、网络犯罪的适用难点、违规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犯罪圈、预防性措施“禁止从业”的适用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王世洲教授指出:《刑法修正案(九)》体现了“扬汤止沸”与“釜底抽薪”相结合、原则性规定和精准性规定相结合以及立法、废法、改法的相结合,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是“97刑法”颁布以后取得的重要成绩。刘仁文教授不仅从该修正案的“宽严相济”特点入手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还对一些重大修改的制度的具体适用问题提出了建议;秦前红教授则结合该修正案的讨论与通过,提出了在立法工作方面的建议,并提倡多部门之间进行法的对话;李忠诚副厅长对于虚假诉讼犯罪的行为表现、危害结果构成、管辖问题以及其他具体适用方面的问题提出了看法;范明志副所长则对于虚假诉讼犯罪与民事诉讼的关系、虚假诉讼犯罪的侵害对象以及竞合问题发表了意见,并建议相关配套法律制度的跟进;刘为波作为法官则从贪污贿赂犯罪的入罪标准、涉案金额与其他情节的关系、涉案金额极差以及罚金刑、终身监禁的适用等方面发表了看法。丁维群委员指出《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不仅响应了人民群众呼声、体现了社会要求,还与国情相适应,反映了时代的发展。与会的专家学者们纷纷就该修正案的亮点发表自己的观点,现场听众就研讨中的有关问题向相关主讲嘉宾提问,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本次研讨会由法学院党委书记于峰主持,教务处处长蒋新苗教授和《检察日报》编委、理论部主任庄永廉女士分别代表主办方致辞,肖北庚院长代表主办方做最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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